总包方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承包施工容: 开工日期: 二、 管理目标
在建施工管理中,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中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确保实现我单位施工中达到无施工人员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治安和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职业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标,争创省(市)文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产順利进行,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原则,根据“统一管理、各负其责” 的施工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如下: 三、 甲方责任
1、 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严格检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的企业。
3、 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80分以上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识乙方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4、 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 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宊发灾害、疫情的防措施,并组识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 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设。
7、 甲方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识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对前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组识安全生产教育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
8、 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配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要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9、 负责组识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四、 甲方权力
1、 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 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施工队伍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管理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退现场的乙方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发布的安全管管理规定、制度和指令人员,无论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制定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安全保证金扣除,拒不签认的,加倍扣除。
5、 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场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6、 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
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 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识有关部管、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8、 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9、 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手续。 10、
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
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1、 12、
督促乙方为本职工办理公伤保险。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
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志准。
五、关于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颁发的 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令、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省(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劳务用 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劳务用工登记注册审批手续,不得私招乱雇和用工。
3、乙方不得将工程再分解转包。如乙方将工程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种损失有乙甲单独承担,乙方与 第三方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严格加强对进场员工的全面管理。进场员工必须持有与乙方签订
的正式劳务合同,乙方必须按规定负责发放员工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等(如乙方未给办理和交纳保险费的,甲方代为办理,所花费用将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据自已施工工程规模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配备专职安全人 员。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备一至二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必须经过省(市)级政府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书。
6、乙方的施工人员凡年龄未满18周岁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压、高血 脂、高血糖)、心脏病、神经性疾病和癫痫病患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
7、乙方进入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门必须参加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即;公司、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没有经过“三级”安全培训学习和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岗作业。分包单位必须经常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乙方负责工人上下班过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设施,乙方组织工人结队而
行,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打架嬉戏,以免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现意外伤亡情况则有乙方负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进入建筑工地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项目部和分包单
位必须逐一登记造册,按时维修保养。其中的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各种升降式吊篮等】除必须有正规厂家或租赁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格证书外,还必须编制其大型机具安装拆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在设备安装安毕后必须经过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和签发安装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10、
乙方在建工地的临电、临水和临时消防设施的配置,必须满足现场施工
需要,必须根据施工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临电的配置必
须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标准)执行。临电系统必须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做好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1、
乙方在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抓好“三保”(即;安全帽、
安全带安全网)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即;”槽、吭、沟的周边:在施屋面的周边和框架结构楼层周边:尚未按装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在工程楼梯口的楼梯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严格贯彻相关的安全规标准。 12、
乙方采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所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正规厂家
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时,必须向厂家索取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入库要有验收单,发放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时,要进行造册签名登记备案。要经常检查并及时淘汰残破、损坏和超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并对作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
乙方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现场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并书面
告知甲方备案。分包单位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甲方应协助乙方搞
好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在甲方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整改情况报告甲方。对乙方整改不力或过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权给于严厉批评或进行经济处罚。, 15、
分包单位对所处的施工区域,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机具设备等必
须认真检查,安全问题及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对于如乙方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回报,有甲方协调有关人负整改,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16、
乙方对于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设施、施工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保险
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