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工长、安全员的安全巡视制度,通过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为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2、经理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支持工长、安全员参加针对工程施工特点、按公司的标准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定人定时间整改。
3、第周一次定期检查、由技术员负责工长、安全员、机械管理员、施工队长、工长安全员电工参加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四口”的防护。发现的问题要整改,整改后要进行复查,要作好记录。
4、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及无要点和不整改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固定性、定量的方法进行安全评价。
5、安全生产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或马上整改有一定困难的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以使经理及时掌握工地的安全生产状态,有效地指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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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
一、 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
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
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院。
三、 轻伤、重伤事故,由负责人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
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进行调查。
四、 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
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负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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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
保护用品。
二、 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
保险钩。
三、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
开动使用。
五、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六、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
下方不准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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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一、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
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二、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
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
三、 轻伤、重伤事故,由负责人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
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进行调查。
四、 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
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负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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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值班制度
1、
安全值班人员从早6:00—23:00,值班人员负责当天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2、
值班人员由管理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认真负责、监守岗位。
3、
值班人员必须要尽职尽责做好夜间巡查保卫工作,并解决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
4、
对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安全做好填写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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