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7.3当以对话方式直接与客户沟通意见和解释时,应保留对话记录。 7.8.8修改报告
7.8.8.1当更改、修订或重新发布已发布的报告,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适当时标注修改的原因。
7.8.8.2修改已发布的报告时,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输形式,并包含以下声明: A“对序列号为XXXX(或其他标识)报告的修改”,或其他等效的文字。 B修改应满足本标准的所有要求。
7.8.8.3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报告时,应给予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 7.9投诉
7.9.1实验室制定《顾客满意和投诉管理程序》来接收和评价投诉,并对投诉做出决定。
7.9.2利益相关方有要求时,应可获得对投诉处理过程的说明文件。在接到投诉后,实验室应确认投诉是否与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相关,如相关,则应处理。实验室应对投诉处理过程中的所有决定负责。
7.9.3处理投诉的过程应至少包括以下要素和方法:
A对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以及决定采取处理措施过程的说明; B跟踪并记录投诉,包括为解决投诉所采取的措施。 C确保采取适当的措施。
7.9.4接到投诉的实验室应负责收集并验证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便确认投诉是否有效。 7.9.5只有可能,实验室应告知投诉人已收到投诉,并向其提供处理进程的报告和处理结果。
7.9.6与投诉人沟通的结果应由与所涉及的实验室活动问题无关的人员做出,或审查和批准。注:可有外部人员实施。
7.9.7只要可能,实验室在投诉处理完成后应正式通知投诉人。 7.10不符合工作
7.10.1当实验室活动或结果不符合自己的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例如,设备或环境条件超出规定限值,监测结果不能满足规定的准则),实验室制定《不合格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及《改进控制程序》给予实施。确保: A确认不符合工作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B措施以实验室建立的风险等级为基础(包括必要时暂停或重复工作以及扣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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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C评价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包括分析对先前结果的影响; D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 E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F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 7.10.2实验室应记录不符合工作和 7.10.1条款中B至F规定的措施。
7.10.3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次发生时,或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管理体系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实验室应采取纠正措施。 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7.11.1实验室应能获得开展实验室活动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7.11.2用于收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数据的实验室信息管理体系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功能确认,包括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界面的适当运行。当更改管理系统时,包括实验室软件配置或对商用现成软件的修改,在使用前应被授权。制定《数据、软件和信息管理控制程序》并确认;
注1:本文中“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化和非计算机化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相比非计算机化的系统,有些要求更适用于计算机化的系统。
注2:常用的商业软件在其设计的应用范围内使用可被视为已经过充分的确认。 7.11.3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应: A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C在符合供应商或实验室规定的环境中运行,或对于非计算机系统,提供保护工人记录和转录准确性的条件;
D以确保数据和信息完整性的方式进行维护; E包括系统失效记录和适当的紧急措施及纠正措施。
7.11.4当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在异地或外部供应商进行管理和维护,实验室应确保系统的供应商或运营商符合本标准的所有适用要求。
7.11.5实验室应确保员工易于获得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有关的说明书、手册和参考资料数据。
7.11.6应对计算和数据转换进行适当和系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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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管理要求
8.1 方式 8.1.1总则
实验室应建立、编制、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能够支持和证明实验室持续满足本标准要求并且保证实验室结果的质量。除满足第4条款至第7条款的要求,实验室应按方式A或方式B实施管理体系。
8.1.2方式A(公司采用的方式)实验室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管理体系文件(见8.2) B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见8.3) C记录控制(见8.4)
D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见8.5) E改进(见8.6) F纠正措施(见8.7) G内部审核(见8.8) H管理评审(见8.9)
8.1.3方式B(不适用于本公司)
实验室按照ISO9001的要求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并且能够支持和证明持续符合第4条款至第7条款要求的实验室,也至少满足了第8.2条款至第8.9条款中规定的管理体系要求。
8.2 管理体系文件
8.2.1实验室管理者应建立、编制和保持符合本标准目的政策和目标,且应确保该政策和目标在实验室组织的各级人员得到理解和执行。
8.2.2政策和目标应能提现实验室的能力、公正性和一致运行。
8.2.3实验室管理层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 8.2.4管理体系应包含、引用或链接与满足本标准要求相关的所有文件、过程、系统、记录等。
8.2.5参与实验室活动的所有人员应可获得其职责适用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信息。 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8.3.1实验室应控制与满足本标准要求有关的内部和外部文件,制定《文件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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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件”可以是政策声明、程序、规范、制造商的说明书、校准表格、图表、教科书、张贴品、通知、备忘录、软件、图纸、计划等。这些文件可能承载在各种载体上,例如硬拷贝或数字形式。 8.3.2实验室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由授权人批准其充分性; B定期审查文件,必要时更新; C识别文件更改和当前修订状态;
D在使用地点应可获得使用文件的相应版本,必要时,应收控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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