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工程公司
工程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施工分包队伍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公司与合作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工程施工分包队伍管理,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三条 工程施工分包方式主要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分包是指将施工总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将施工总包或专业承包工程中的劳务施工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 工程公司施工分包,涉及主体结构部分必须采用自主施工和劳务分包,涉及专业工程可以劳务分包,也可以专业分包。
第五条 分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必须依法进行,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对个人分包工程。
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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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施工项目。
第六条 分包队伍管理原则
(一)分包队伍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分包队伍选用应遵循合理低价的原则; (三)分包队伍选用应遵循公平合理互利双赢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公司成立工程分包队伍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组成部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企业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分公司、项目部
牵头部门:工程管理部
公司分包领导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策划、组织公司关于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的编制及审批。
(二)负责处理分包队伍选用、谈判、施工管理、分包队伍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纠纷事件。
(三)负责对选定分包队伍的批准。 (四)明确公司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第八条 公司分包队伍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谈判组、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为分包队伍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处理分包领导组的日常事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