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制方(乙方):
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制 塑料模具,共 付;塑料制品
件。
二、乙方承担内容:
模具制造、加工塑料产品。在工期内,乙方提供试模样品,经双方认定合格后,即视为模具完成制造。塑料产品按双方确认之合格样品生产。
三、制造工期:
年 月 日交付样品。如果预付款不能按时汇款到帐,则交样日期
顺延。
四、模具造价及价款支付结算:
全套模具(付)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价)。 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模具制造价款50%作为预付款。
五、模具寿命及修理:
模具寿命为 万模次,若在寿命期内由于乙方设计制造不当引起的模具损坏由乙方免费负责保修。
第 1 页 共 1 页
六、模具的产权:属甲方所有。
七、模具制造依据和验收标准:
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以图纸为准制造模具。验收标准以基本达到图纸所示尺寸和要求为准。
八、双方相互协商事项: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九、模具材料及其它约定事项:模具主体用钢采用 ,特殊地方采用 。
十、模具的使用和保管:
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使用该套模具。乙方应对甲方负责使用和保管好该套模具,并不得外卖该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外卖该产品,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件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 1 页 共 1 页
甲方(委托方): 代表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承制方): 代表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