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赤峰—克旗—西乌旗—东乌旗—珠恩嘎达布其—乔巴山三条跨境旅游线路和北京—承德—多伦—上都—张家口、北京—承德—赤峰—西乌旗—东乌旗、北京—张家口—太旗—锡林浩特、北京—张家口—锡林浩特—西乌旗、北京—锡林浩特—东乌旗五条境内旅游线路;建设滦河源头景区、白音锡勒草原自然保护区、乌拉盖流域保护区、乌珠穆沁草原保护区、浑善达克沙地景区五大旅游景区和我国马都、元上都遗址、上都民俗文化产业园、汇宗寺、山西会馆、贝子庙、成吉思汗瞭望山、二连盐池白垩纪恐龙地质公园、阿旗洪格尔、乌里雅斯太山等十大旅游景点;在锡林浩特集中打造马文化园、骆驼文化园、动物园、植物园、雪上运动园、冰上运动园、沙雕文化园、火山地质文化园、蒙元文化园等“九园”。捆绑相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加强景区景点配套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强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努力将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三)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平台。我们要深刻认识县域经济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积极谋思路、想办法、找对策,着力推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着力培育壮大县域产业。一要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筹做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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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农则农、宜牧则牧,促进产业合理布局、错位发展,避免产业同质、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二要突出产业特色。各旗县市区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不尽相同,必须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利用特有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利用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县域特色的产业发展之路。三要切实推动项目落地。经济发展离不开项目支撑,对符合规划、特色鲜明的项目要真抓实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为项目落地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努力提高城镇建设水平。突出抓好盟内重点旗镇扩容提质,突出抓好重点城镇“五通”、“四化”、“三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即“通路、通电、通水、通气、通讯”和“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加快建设“医疗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转移进城人员服务中心”,提升城镇承载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培育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县域小城镇为支撑的现代城镇体系,重点推进锡林浩特市北区、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二连浩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全力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发挥好锡林浩特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作用,努力将多伦淖尔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成面向京津唐、华北和东北地区开放的桥头堡,将二连浩特市打造成面向蒙俄开放的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参照城市标准来规划建设旗县所在地城镇,重点打造10个卫星城镇,不断完善功能、提升品位,促进中心城市和卫星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盟13个旗县市(区)有3个国贫县、5个区贫县,按照自治区新调整的农民2600元和牧民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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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全盟有贫困人口15.6万人、占总人口的15%。虽然经过努力2012年有2.3万人脱贫,但仍有13.3万人处于贫困状态。我们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以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教育扶贫为抓手,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一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特色产业是帮扶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主要抓手,要因地制宜地谋划和培育一批符合贫困地区发展条件的产业项目,加大推进和建设力度,切实引导帮助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有优势、有特色、有市场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支柱”的产业发展模式,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和“造血”能力。二要加大项目扶贫力度。要加大贫困地区嘎查村通公路、卫生室、文化广场、无电地区通电、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和倾斜力度,争取到的项目要加快建设,争取到的资金要及时下拨,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力争年内完成各类扶贫开发项目投资2.15亿元,解决贫困人口3万人;高质量组织好易地搬迁项目,年内争取完成900户的搬迁任务。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力争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2434套,总投资14亿元,着力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三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从小学、幼儿教育入手,认真解决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防止发生辍学现象。对因故考不上大学的困难家庭子女要帮助他们到职业学院学习,掌握就业的必要本领。积极开展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使他们能够按期完成学业,强化贫困地区劳动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努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美丽家园。按照“科学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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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优先、加快建设、永续利用”的总体要求,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积极推动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做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一是加强生态工程建设。认真实施草原生态奖补机制、沙源治理、湿地保护、和谐矿区建设四项重点生态工程,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草场流转、集体林权、水资源管理、矿业开发管理、农村牧区人口管理、资金保障八项草原保护制度。重点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把浑善达克沙地和乌珠穆沁沙地作为重点治理区域,切实提高治理成效。研究制定滦河、乌拉盖河、锡林河和查干淖尔河四大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推进四大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力争年内在各流域完成植树造林32万亩,提高流域植被涵养水分的能力,切实恢复和保护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按照“保护环境、集中布局、综合开发、循环利用”的原则,围绕产业发展重点,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大项目在基础设施和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建设,中小项目实现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加快推进产业集约发展和循环发展,努力提高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水平。确保每个旗县市区规划建设一个工业园区,争取利用3—5年时间在全盟建成5—6个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重点园区,重点建设锡林郭勒、白音华、多伦、乌里雅斯太、二连和黄旗六大工业园区,以高度节水节能、产业集约发展和循环发展为方向,尽快形成煤—电—化工、煤—电—冶金、煤—电—新型材料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动资源由初级开采、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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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向综合利用、精深加工转变。
三是努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对完成节能减任务,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因此,各地要切实做好电力、煤化工、冶金、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总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用能企业的监察力度,对年耗万吨标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行挂牌督办和问责制;对年综合能耗万吨以下标煤的企业,由旗县市(区)负责监管、考核和挂牌督办;控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增长,避免不合理用能现象的发生。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采取节能措施、工艺设备落后、不使用节能设备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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