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
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竞赛制度
【发文字号】苏交工[2013]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5.20 【实施日期】2013.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交通运
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苏交工〔2013〕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北航务管理处,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机驾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经研究,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驾驶、轮机操作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5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引导广大公务船艇机驾人员学技术、钻业务、提技能,及时发现、选拔和培养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和推动我省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省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海员交通工会,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工种: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二)竞赛标准:参照《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职业标准》和《国家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等级要求。
(三)竞赛方式:竞赛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70%。具体竞赛技术方案另发。 四、竞赛活动安排
决赛时间初定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按要求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报名审批表》和《参赛队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3),于8月20日前寄至竞赛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jnjs@163.com。 五、参赛对象和组队方式 (一)参赛选手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三类及以上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在本单位从事公务船舶驾驶、轮机维护工作3年以上;
2、2012年12月底前与所在单位确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3、经过各市级预赛选拔。 2 / 5
(二)组队方式:以市为单位(苏北航务管理处单独组队,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
交通运输局参加市级选拔,不单独组队),每支代表队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每个工种参赛选手2名,共6人组成。 六、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励
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都合格的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工种取前十名。当竞赛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操作成绩进行排名。
1、船舶驾驶工种竞赛按照省总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精神执行,取得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个人前三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前五名选手报请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由省交通运输厅授予“江苏省交通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3、凡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均合格的选手,破格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二)团体奖励
1、团体奖按各代表队全部参赛选手的总成绩取前六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2、对本次竞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是全省内河航运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做好竞赛宣传发动、组织选拔,加强岗位练兵,力争 3 / 5
使参赛选手选拔覆盖到每一名内河公务船艇机架人员,真正达到以赛促工作水平提升的
目的。
竞赛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C楼309室,邮编:210001,联系人:马锦宁,电话:025-52853030。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审批表 3、参赛队人员花名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0日
附件1: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公务船艇操作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
梅正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
曹 海 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小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4 / 5
陈 萍 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处长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