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函〔2024〕254号
**市教育局
关于2024—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普职
学生互转互通报名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工作的意见》(石教〔2016〕42号)精神,推动我市普职融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做好2024—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普职学生互转互通报名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普职融通43所试点学校(见附件1)高中阶段应届一年级学生(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外地市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9日—11月1日 三、报名流程
(一)普高转中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
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报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根据意愿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由普通高中学校汇总后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审核。报名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于11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直属学校直接报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基础教育处邮箱:sjz********@163.com。
(二)中职转普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2)。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数量不超过所在学校本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10%(普职融通班试点学校学生经过测试后选拔不超过15%的优秀学生到所申报的普通高中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审核,报名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于11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直属学校直接报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汇总表电子版及普职融通工作联系表发至基础教育处邮箱:sjz********@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测试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以从43所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贯通试点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申报(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每次只能参加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测试;普高转中职的学生报名后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入学。
(二)测试时间及科目:职高转普高测试随各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时间进行,具体考试科目由所申报的普通高中学校确定。考试结束后,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批准转入。
(三)测试地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拟报名普通高中学校参加统一测试。
(四)测试要求:
1.市教育局于11月中旬公布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并统一印制考试准考证,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中职学校学生编排至相应考场,考生提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进入考场,按照准考证对号入座,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
2.考试期间要求考生只得携带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的文具物品进入考场,考前将通讯及其他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关机放于考场外。
3.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场相关规定。考生入场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检查、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核对考生人数。考试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