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
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昼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
5、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的同意方可进行。
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
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家或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夫灵状态下运行。
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
9、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
第五章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达到预期目标,我们除了以上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保证外,还从思想上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从行动上制定健全的施工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制定奖罚措施。
第一节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是企业所有职工必须具备的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职工都要熟悉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体职工进行遵法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安全教育的基础要求:
1、领导干部必须先受教育: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要自觉地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2、对于新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3、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
4、项目部每月结合生产情况、季节气候特点,本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机电工长每半月对特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应
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
5、劳务队伍在进场作业前,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入场教育。 6、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公司人事劳资料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时派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同时,项目经理还应自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培训工作。每月对各民建队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定期对工长、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
第二节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项目安全交底管理制度
1、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长熟悉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4、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镀,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5、安全技术交底书应有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签字,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方、接受方交底各持一份存档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本单位广大职工、民工的防火
警惕性和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2、易燃、易爆品要分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保管、专业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否则不准上岗。库房离四周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及大幅防火标语,配备有效有消防设施、器材。
3、消防设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验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及时更换和维修。
4、施工用火要严格控制火源,确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填写“准许动火证”,由主管工长、质安员签字批准后,派专人监督实施。
5、凡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搭设的临时工程,特别是临时工棚,都要配备足够消防设备。生产用电,必须由电工按规定安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源。
6、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 三、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设备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事离防护措施。 四、现场机械管理制度
1、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平面布置图要求设置和停放。
2、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防腐等各项保养工作,经常保持完好,整洁;认真填写设备的运转及保养记录,建立交接班制度。
4、现场机械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标牌。
5、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体制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管理体制工作。
五、民工的管理制度 民工的招聘
一、招用的民工,年龄不得小于18岁和大于45岁。 二、文化程度必须具有初中以上的程度。
三、身体必须健康,不得有病残,生理缺陷和职业禁忌症。 民工的安全管理
一、民工队伍应设专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二、用工单位和民工队伍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止民工一切违章违纪行为。
三、招用的民工险伍必须保持稳定,民工个人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凡需调离工作岗位的民工事先必须向民工负责人报告,经单位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