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鉴于乙方在职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泄露商业秘密、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
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守商业
秘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业限制的时间及情况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除竞业限制外的其他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
3、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保密义务,系乙方之法定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保密内容以及时间
1、属于甲方的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销售管理模式等《银江劳动合同》第9条所述一切商业秘密;属于甲方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
2、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____年。
四、保密要求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五、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履行地和业务范围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甲方实际的经营业务范围,双方商定限制的地域范围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超出此范围就不受此限制。若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不
再从事与原甲方同行业的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六、“有竞争关系”释义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七、竞业限制的起止
乙方自与甲方发生劳动关系之时,其竞业限制义务自动开始。在乙方离职时,应当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在乙方离职时,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本协议立即终止。
八、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经济补偿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