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0000元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者。
14.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15.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
究刑事责任者。
16.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17.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给公司
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18.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违反职
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 擅自涂改各种工作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20.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21.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未经许可
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金额超过10000元的;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23.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在公司内串联、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24.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25.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的。
第八章 积分使用
第一条 带薪旅游机会:
1. 销售明星、服务标兵、优秀干部享受国内著名景区旅游带薪旅游一次(限
5天);因公未能参加者,可领取现金3000元;
1) 销售部门按?普通员工:年内内部积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 的员工,被评为销售明星;?管理干部:年内内部积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经理,被评为优秀干部;
2) 非销售部门:?普通员工:年内内部积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员工,被评为服务标兵;?管理干部:年内内部积分排名列前10%(四舍五入法)的经理,被评为优秀干部;
2. 带薪国内游机会:逢满5000、15000、25000、35000等以5000结尾的积
分,可享受国内著名景区带薪旅游一次(限5天)限5000元,凭实际旅游票报销;
3. 带薪海外游机会:逢满以万为单位的积分如10000、20000等积分,可享
受国外著名景区带薪旅游一次(限7天)限10000元,凭实际旅游票报销;
第二条 年终奖机会:公司每年提取年度净利润的10%用于年终奖,奖励给完成
销售部门完成销售任务和非销售部门达成绩效考核的员工。员工年终奖=(公司当年预算发放奖金总额÷公司享受年终奖资格员工年度积分总和)×个人年度总积分。
第三条 参与分红机会:员工累计积分达到1万分以上者,在职期间,公司按其
累计积分以1分当10元给予干股分红,公司分红按其截至年底的累计持有积分予以分红,此后年份以此类推。【此处应考虑干股的设置问题】
第四条 享受退休金机会:员工累计积分达到3万分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者,除继续享受在职期间的积分分红外,公司按其累计积分以1分当10元给予转换成退休金,该退休金可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全部退还给员工;若员工达到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或死亡,或员工直系亲属重大疾病,可以凭相关证明提前领取;【此处应考虑公司无李承担时应如何处置】
第五条 成为股东机会:员工累计积分达到5万分且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者,
除继续享受积分分红外,公司按其累计积分以1分当10元给予转换成实股,成为正式股东。【此处应考虑公司与原股东、净资产不足时应如何处置的问题】
第六条
第七条 特别条款:
1. 享受退休金员工正常离职时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冲突的业务,否则,
公司将取消其退休金资格;员工非正常退职时不予以享受退休金计划; 2. 成为正式股东的,在公司任职副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上不论任何形式离
开公司,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冲突的业务,否则,公司将其在公司的期股包括已注册股份作为罚没抵充公司损失; 3. 员工只能享受第四条与第五条中的其中一条,不可兼得;
第九章 积分管理
第一条 积分实施权限、权限分设置及使用方法
1. 集团公司的监事会是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最后解释机构和最后裁决机构。
监事会下设制度委员会,制度委员会是积分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监事会的规定和决定并做好积分的统计工作,接受被处罚的员工和部门的申述。集团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监事会的考核决定。
2. 所有人对他人的奖罚分须报告理由,由当事人本人或同级上级领导依据
规定结合事实向制度委员会及时申报,经批准方能生效。各级领导和员工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的行为应秉公给予举报或提告,由制度委员会依据规定给予及时处罚。
3. 监事会主席以及制度委员会奖罚分则不受限制,可以直接给出;监事会
主席以及制度委员会有权撤销任何人做出的所有奖罚分的建议或决定。 4. 公司所有员工可以自行根据本规定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及时申报奖罚分,
所有奖罚必须陈述清楚理由,自行申报至部门经理审核通过,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资部汇总,最终交由制度委员会批准生效。
5. 员工自行申报或同级上级领导提告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应在事实发生的
三天内书面或在公司内网上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报延误应及时向制度委员会做出说明,最迟申报或提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实发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无效。处罚不设置时效。
6. 所有员工每周每月必须向公司递交公司要求的积分申报材料,逾期无效。 第二条 举报非本部门干部和员工以及本部门平级或上级领导可直接呈报制度
委员会裁定。制度委员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制度委员会设置专门QQ和网络邮箱,只有个别专人和主要领导才能浏览其内容。QQ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