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仁爱医院天河分院
***2016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
督导检查方案
一、背景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391号)是对常规工作的一次梳理,是对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工作客观、科学的评价。根据此通知要求制订本此调查督导方案。
二、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各乡镇自查等方式,了解旗县、乡镇传染病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旗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 (四)《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五)《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 (六)《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 (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八)绩效考核机构指标。 四、检查方式及对象 (一)检查方式
以各乡镇自查为主,***疾控中心将根据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择期进行督导。以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及文件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对象
将根据工作情况,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两次开展抽查。具体抽查地区视工作安排随时通知。 抽查单位包括全旗各医疗机构。 五、检查范围
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上半年主要为2016年1-6月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全年主要为2016年1月至检查月份前一个月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部分内容将涉及2015年工作。
全旗各医疗机构自查检查督导范围: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及报告情况。 六、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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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国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查看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部门(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部门、影像部门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部门、影像部门登记情况(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设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
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部门应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上级卫生管理部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以传染病相关知识问卷形式开展现场调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现场抽查5名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以内、儿、感控、皮肤、急诊等为主)、乡镇级医疗机构抽查3名医务人员,了解掌握情况。问卷见附件2。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
评价指标包括: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 3.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报告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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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和报告及时性是反映整个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好坏的核心内容。通过收集门诊、住院部各科室传染病病例、化验室部分病例的阳性结果(确诊),并与网上录入的报告卡片进行核对,来检查医院中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 3.1.1报告率的调查及计算 3.1.1.1传染病漏报调查
门诊漏报调查:分别随机抽查内、儿、急诊、呼吸、肠道、肝炎门诊的门诊日志或HIS系统门诊诊疗信息库(20份,不足20份则全查)。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进行核对,凡网络直报系统中无该病例的报告卡片者视为漏报,并进行登记;
住院部漏报调查:随机抽查内(包括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等)、儿、传染病科的出入院登记簿或HIS系统住院病人信息库(10份,不足,10份则全查), 或随机抽取上述各科室的10份大病历,查出传染病病人后进行登记,判断是否报告的方法同门诊漏报调查。此外,调查内科(主要是呼吸内科)原因不明肺炎病例的登记情况; 3.1.1.2 指标计算 传染病报告率的计算:
报告率(%)= 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查出传染病病例数×100% 漏报率(%)=1-报告率(%)
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率(%)
3.1.2 报告及时性的调查 报告是否及时的判断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于 2 小时内上报网络直报系统,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上报网络直报系统。通过收集现场的门诊日志、住院部病例登记信息、疫情卡片收发信息以及网络直报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来判断传染病病例报告是否及时; 收集的信息包括:1)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上的病例诊断时间;2)医生填写报告卡片的时间;3)防保科将卡片录系统的时间;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终审时间,可分别计算每一环节所需的时间,也可计算每一环节的及时率。
3.2 医生填写报告卡片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在上述随机抽查疫情报告卡片30份个案(不足30份按实际数调查)中,对填写完整性和准确性作评价。 3.2.1 填写完整性
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内容至少包括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报告人、十四岁以下(含十四岁)儿童家长姓名等,可认为卡片填写完整。整缺任一项,则认为不完整;
填卡完整率(%)=填写完整卡片数/查卡数*100% 3.2.2 填卡准确性
卡片填写清楚可认,合乎逻辑,可认为卡片填写准确。如果卡片填写字迹不清,或有明显逻辑错误,或与门诊及住院登记信息明显不符,则认为卡片填写不准确。 填卡准确率(%)=填写准确卡片数/查卡数*100% 3.3 医生填写报告卡片与网上录入报告卡片内容的一致性
此项工作与卡片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调查同时进行。抽查医院保存的医生填写报告卡片15张(不足15张按实际数检查),与网上录入报告卡片中的内容进行一致性比较。传染病报告卡比较的指标包括:性别、年龄、病人属于、职业、病例分类、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填卡日期共8项内容。可以采用分项比较的方式来进行,然后再分别将这8项指标合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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