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1.我是国内高校的在校本科生,如何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可以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吗?
答:首先应咨询学校主管部门(一般为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确定学校是否有获批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如果有,则符合《202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的学生可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2.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Mitacs项目? 答:不可以,申请人同期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我本科期间曾获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过一次,还能再次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吗?还能申请其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吗?
如本科期间已通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派出过,本科阶段内不可再次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进行本科插班学习或交流,但不影响赴国际组织实习,也可以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联合培养(如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
4.学校已同意推荐我申请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否意味着我已被该项目录取? 答:不是。经学校推荐的人选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5.国家留学基金委从哪些方面审核我是否能被录取?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推荐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被推荐人专业是否与项目获批专业一致、学习成绩是否达标、外语成绩是否达标等)。
(2)被推荐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包括有效身份证、邀请信、成绩
单、学习计划、外语成绩证明等)。
有关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可参见《202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人网上申报指南》。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申请人上传申报材料环节设有“预览”功能,建议申请人预览并确认所有申报材料均完整无误后再提交申请表,以免因错传、漏传申报材料或上传的材料文件损坏而未被录取。
6.我在网上提交了申请表,是否意味着我报名成功?
答:不是。申请人除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之外,还应向推选学校提交一套纸质申请材料,由推选学校对照你提交的网上申请表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报给国家留学基金委,才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提交报名后,如申请表状态为“待受理机构接收”,代表你的申请尚未被推选学校接收,请联系学校主管部门咨询,以免学校漏报。
7.我错过了网上申报时间,可以补报或补交纸质申请材料报名吗?
答:不可以。申报时间一过,报名系统即刻关闭,申请人无法提交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无法接收申请表,亦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8.如果我被录取,会收到哪些录取文件?
答:被录取人员将收到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一式一份)、《资助证明(英文)》(一式两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六份)。收到录取文件后应立即查看录取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姓名拼音、留学院校名称等),如有缺失或错误,请及时通过学校主管部门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更换或补发。
9.录取文件有什么用?
答:录取通知复印件用于了解录取派出的相关要求和手续,原件由推选学校留存。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出国前凭原件在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抵达留学目的地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按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报到、
网上注册等手续。
《资助证明(英文)》可用于申请签证时证明资金来源。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经公证后,由留学人员本人、担保人、公证处、国内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分别留存。(《协议书》最后一页为签章页,必须在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现场抄录并签字才有效,否则《协议书》作废。请不要提前签字。)
10.我已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文件,是否可以自行购买机票出国了?
答:不可以。本项目所有被录取人员须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了解手续办理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但在此之前,部分被录取人员需先补充提交材料后方可办理其他派出手续(请录取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查询是否需要办理)。
11.完成学习计划并回国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如获得国外留学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是否可继续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
答:可以。本项目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回国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可以继续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