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合同名称:车载GPS定位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12 年 12 月 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服务内容及方式
1.1 服务内容:①向甲方提供其车载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技术支持,满足其系统实现基于GSM网的GPS系统终端YW-3000蓝精灵系列产品载明的全部功能。这些技术支持包含提供支持其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数据库等软硬件设施。 ②向甲方提供其车载GPS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
③向甲方有关操作管理人员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及技术支持。 ④负责为甲方被盗抢车辆的监控与跟踪。 ⑤为甲方代缴GPRS占道流量费。
1.2 服务应达到的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
1.3 服务方式 : 上门安装调试、远程监控、跟踪、报警、电话回访 。
2.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2.1 服务期限:自 2014年1月1日00:00开始至 2014年12月31日24:00 止。 2.2 服务地点: 。 2.3 进度安排: / 。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含税价/不含税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详见附件1:合同价款构成明细表) 3.2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合同价款的结算: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 3.2.1.2 款方式办理合同价款的结算。
3.2.1.1 一次性结算: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合同价款进行一次性结算。
3.2.1.2 按进度分期结算:按双方约定对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或检查,以双方确认的时间进度进行结算。双方约定:每半年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3.2.1.3 其他: 加装、移机、拆装、维修车载GPS终端的费用另行结算 。 3.2.2 合同价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证明文件和有效结算票据,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要求及有效结算票据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
3.2.3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账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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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开户行: 帐 号: 其 他: 4. 资料提交及期限
4.1 甲方于 2013年12月31 前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甲方车辆信息及车牌号码数量 。
4.2 乙方每月 / 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阶段研究小结。乙方联系人 / (姓名) / (电子邮件地址)每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电子邮件地址)报送项目阶段研究小结(合同履行完结前不得删除邮件)。
4.3 乙方于 每月10日 前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GPS监控车辆运行统计表 。
4.4 项目验收通过后 日内,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归档资料,完成项目归档。
4.5 乙方提交甲方4.3条约定资料及成果归档资料的同时告知甲方合同管理人员 (姓名)(电话: (座机)/(手机)),核实后,以此时间作为实际提交时间。 4.6 其他: / 。 5. 验收标准及方式
5.1 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形式: 。
5.2 甲方在 (时间)在 (地点)对成果进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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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验收方式采用 。因甲方延期验收的,验收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3 验收依据: 。
5.4 合同项目的保证期为 / 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5.5 其他: / 。 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 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文件。
6.1.4 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使甲方掌握项目成果。
6.1.5 乙方未按进度完成阶段工作的,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
6.1.6 乙方将所承担的工作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6.1.7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1.8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及协作事项。 6.1.9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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