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开得胜 1 概述与适用范围
1.1 本程序对外站飞机故障的处置原则和步骤。
1.2 本程序适用于机务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分部、生产计划分部和航材分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1.3 程序属性
■ CCAR121
■ CCAR145航线
□ CCAR145定检/部件
2 依据文件
2.1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MF/0705-05“航线维修” 2.2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MF/0704-10“技术支援”
3 术语和定义
3.1 外站:指厦门、福州基地之外的厦航飞机停留点,该点由厦航分支维修机构或厦航委托航线维修机构的航线维修人员对厦航飞机提供经批准的各类飞机维修服务。
3.2 外站故障:指航线运营飞机在厦门、福州基地之外,在航前、短停和航后等运行阶段中,由飞行组报告的以及航线维修人员发现的飞机故障和缺陷。
3.3 外站维修人员:厦航委托航线维修机构的航线维修人员。
4 要求
4.1 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 维修人员 4.1.2 维修工程师 4.1.3 工艺工程师
4.1.4 MCC调度人员、生产计划人员 4.1.5 航材AOG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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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开得胜 4.2 职责
4.2.1 航线维修分部:负责外站故障的判断、监控;为外站维修人员排故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外站排故方案并参与实施。
4.2.2 基地维修分部: 完成分配给基地的的外站排故任务
4.2.3 工程分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负责超持续适航文件放行的联系事宜。
4.2.4 生产计划分部:根据排故工作的实际需要协调航班调整、飞机停场等事宜,落实排故时需要的工具、设备。
5 外站故障处理的原则
5.1 外站出现故障后,在满足适航资料中放行要求前提下,可选择故障保留、推迟维修、传真放行等方式处理故障,放行飞机,以避免较长时间的延误。
5.2 外出排故人员的安排原则:除完成排故任务的维修人员外,还要根据故障的性质视情排除维修工程师、检验人员、试车人员等。人员安排要精干、高效。
5.3 外出排故方案制定是应考虑到外站排故的特殊性,考虑故障应尽量全面、详细,制定好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4 在选派排故人员时,航线处经理或车间主任应该综合考虑人员是否有存在超时工作的可能,尽量避免超时情况的发生。
6 飞机在外站故障处理程序 分支机构航线维修人员、外站维修人员 MCC调度人员 维修工程师
6.2 得到飞机在外站出现故障的信息后,立即通知值班维修工程师。
6.3 联系外站维修人员了解故障现象、部位、当前状态、故障代码等,了解尽可能细致、深入,有条件时可使用彩信、E-mail等手段获取故障现场图片资料。
6.4 判断故障性质,决定是否需要立即进行处理。 6.1 出现外站故障后,通知MCC,同时应着手准备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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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调度人员 分支机构航线维修人员、外站维修人员
维修工程师
旗开得胜 6.5 对于不需立即处理的故障/缺陷,根据“飞机故障的监控处理程序”,对故障进行监控,安排尽快处理该故障/缺陷。
6.6 如果必须对故障进行处理,且当地维修单位有能力和资源完成处理的话,通知MCC联系当地维修单位支援。使用电话、传真、E-mail等手段指导外站维修人员按相应机型手册的要求对故障进行处理。
6.7 对于非厦航分公司或分支维修机构所在地,且当地维修单位有能力和资源处理的故障,MCC应协调各方面资源,委托当地维修单位处理该故障。
6.8 依照维修工程师的指导处理故障。
6.9 检查、测试故障是否排除。如故障已排除,则飞机可以正常放行。
6.10 如故障未排除但满足故障保留/推迟的条件,则参照“故障保留的管理程序”或“推迟维修的管理程序”对故障保留/推迟后放行。
6.11 对于不能确定是否放行的故障或对MEL的条款有疑义,应反馈给MCC调度人员和维修工程师。
6.12 对于不可放行的故障,反馈给MCC调度人员和维修工程师。
6.13 对于满足放行条件,但对方不能确定或对MEL的条款有疑义的故障,依据MEL或AMM等技术文件填写《外站传真放行单》并传真至外站生产部门。
6.14 对于不满足放行条件的故障,联系工程工程师、厂家代表研究是否可超持续适航文件放行,如可行,则依照“超持续适航文件放行程序”执行。
6.15 如不能放行,报告机务部值班经理和MCC,准备外出排故。
6.16 根据已知的情况,对引起故障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分析。视情请相关专业工程师、航线处经理、值班检验人员、厂家代表等参与分析。制定排故方案。方案应尽量考虑全面。将排故方案上报机务部值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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