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工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交回爆破器材库。 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爆破器材押运员的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爆破物品器材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收发流水帐,三联式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目清楚、物帐相符。
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雷管、炸药及导火索必须分库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炸物品库区,库区内严禁烟火。 4.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并有上级公安机关颁证的爆破员进行作业,严禁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6、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
7、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负责领取爆破物品,每次领取必须经班级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按当日所需用量领取,剩余的要当天退回,退回时,管库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料清单。
8、运输爆破器材必须设专人负责押运,运输途中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领取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禁止用翻斗车、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9、购买、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填报《购买爆炸物品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同意,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由公安机关填发《爆破物品购买证》和《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购买,并按指定线路运输。
10、爆破器材变质和过期失效时要进行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并及时清理现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