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辅导班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教育辅导班合伙人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教育辅导班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办好用心教育辅导班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作业托管,新概念英语和智博数学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止,
共1年4个月零8天。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入伙,共计人民币2万元;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期限内甲乙双方按1:1平均分配辅导班经营的所有收入。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教育辅导班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
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
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
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发生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团队,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