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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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
一
组织机构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由党建工作部、工会、团委组成 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组长: 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成员: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人: 志愿者:
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 (党建工作部、工会、团委) (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 志愿服务队:各支局 服务队负责人:支局长 志愿者:支局所有从业人员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二
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 和 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困难帮扶、美化家园、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邮政企业的良好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 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制度三
学雷锋志愿服务值班值守制度
一、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由各支局营业人员轮班值守,班次与营业
前台工作时间一至。
二、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不得空岗,遇有特殊事项需停止营业或停
止志愿服务的,需在服务站明示。
三、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轮值人员需及时记录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