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步政策解读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步政策解读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严防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发布本通告,现解读:

一、《渔业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船舶管理做出相关规定,依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第一条“严禁未纳入管理的船舶在内河、沿海、水库、水塘等水域作业”。

二、依据《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二款第四项第5点制定本通告第二条“严禁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修造、改造、购置船舶”。

三、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二款第五项第3点、《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渔业法》第三十条制定本通告第三条“严禁船舶非法载客(含载人游玩)、非法作业、非法通航和非法捕捞、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

四、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二款第二项第5点、第二款第三项第3点和第三款第一项第2点制定本通告第四条“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船舶,坚决依法取缔”。

五、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三款第四项制定本通告第五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步政策解读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步政策解读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严防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发布本通告,现解读:一、《渔业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船舶管理做出相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8jse588bu42xc786b4a94zk8m0hvru00rvs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