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知识点总结之行政强制(三)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1.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7/48/单选) 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 B.应制作现场笔录
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A项中,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B项中,应制作现场笔录,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
家属的生活必需品。D项中,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82/多选) 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
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A项中,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正确。
《行政强制法》中未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听证的情形,B项中,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项中,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的。D项中,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3.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78/多选)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A项中,扣押的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正确。B项中,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D项中,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电动三轮车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是查封扣押的对象,但是电动三轮车上的物品与违法行为无关,不得查封、扣押。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4.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47/单选)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所以,A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
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B项中,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D项中,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80/多选)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