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WORD格式,可编辑修改。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考核部分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50题)
1.《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 生命安全 等特
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 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百分之
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 平等就业 和 自主择业 的权利。劳动者
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4.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 劳动预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
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5.国家把 扩大就业 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6.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 职工代表 和企业代表组成。 7.劳动合同的无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8.用人单位自 用工之日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9.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 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10.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15 日。 11.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 非全日制用工 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1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 6个月 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结束。
1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
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 劳动场所 进行检查。 1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
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 的权利。
16.劳务派遣一般在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
2倍 的工资。
18.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社会保险 水平应当
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19. 《苏州市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在各县级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
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须有不少于 20 人民币的开办资金(其中备用金不少于10万元),开办资金在 200 (不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须到 苏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进行登记。
2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
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 全额 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可以 差额 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1.依法成立的 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
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2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年 。
2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 2 年备查。 2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
2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 协调劳动关系三分机制 ,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27.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 社会保险征收机构 来责令其限
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28.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程序分为 准备阶段 、 实施阶段 、 处理阶段 三个阶段。
29.我国国家赔偿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 恢复原状 和 返还财产 为辅的方式。
30.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行的,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管理和服
务工作的集成电路卡,叫做 社会保障卡 。
3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
32.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
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
职业资格 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3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 集中统一、归口管理 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4.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执行标准是
用工所在地的标准 。
35.设立职业中介机构需有4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熟悉人力
资源市场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资格实行 年审制度 。
36.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 违反协议的责任 。
37. 对于阻挠、刁难、殴打劳动监察员、妨碍监察公务等情况,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责任人员进
行 行政处分 。
38.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至 医疗期满终
止 。
3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
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个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0.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 平均工时成本费 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
41.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是从事职业介绍的法人,在注册
国
有职业介绍 的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
42.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
招用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3.人才流动中本人与原单位所订的合同中,有培训,引进费用补偿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
理;本人与原单位未签订合同的,或者订有合同而没有培训、引进费用补偿约定的,原单位可以 收取相应培训费、引进补偿费 ;
44.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应当支付给 农民工本人 ,并
同时提供 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5.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农民工的,由劳务派遣组织和农民工按照劳务派遣组织所在地
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46.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 经批准开业的合法执照 服
务项目和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47.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收取服务费的,必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
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获取规定以外的报酬和谋取其他经济利益;介绍不成功的,不得收取 中介成功服务费 。 48.女职工流产休产假期间, 工资照发 。若孕妇推迟生产,超出产假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吗?
49.劳务派遣组织向用工单位派遣农民工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
职工名册制度 ,并履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和终止情况的义务。
50. 国家鼓励劳动者 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
部门,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和相应的服务。 二.选择题(80题)
1.下岗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藉此变更劳动合同,替代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 C )
A. 1年 B. 2 年 C. 3年 D. 5 年
2.劳动者派遣协议规定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双方建立起 ( D )
A.事实劳动关系 B.劳动派遣关系 C.形式劳动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
3.下面哪一类人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 D )
A.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