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协议
甲 方:天乐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 方:
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二、乙方安全管理员职责
1、根据甲方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作到施工爆破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订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的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
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工爆破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乙方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州、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变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程面,发现记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工爆破,不准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爆破作业,为亲朋好友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工爆破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