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篇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在证券营销中
应怎样贯彻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指规范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确保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特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或销售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而到指客户利益受损。本质上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就是投资者保护制度。
证券
公司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了解客户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2、了解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标准、程序、方法 3、评估适当性的标准、程序、方法 4、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性措施
要贯彻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证券公司应当明确管理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设计、评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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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部(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自的适当性工作职责,应当要求公司履行内部控制监
督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公司基于委托协议向投资者提供诸如证券经营、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等费用。因此,可以规制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角度在证券市场基本法律《证券法》修订时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向投资者提供相关投资服务时承担“适当性义务”,确保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应承担违反适当性义务引发的各项法律责任,尤其是民事赔偿法律责任。
此外,证券公司作为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产品和服务市场主体,同时也是实施适当性管理工作并接受监督者,其为有效地执行客户开发管理制度和开户审核等工作制度的要求,根据法律及监管规则制定的公司内部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可被看作是构建适当性制度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在实践中控制或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
篇二:《XXX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XXX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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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根据《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在办理自行募集私募基金业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财务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进行风险测评,了解其风险承受能力与偏好水平,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并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分类管理、持续服务、投资者风险教育和交易行为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开展私募基金服务,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第二章 合格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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