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1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 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2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甲方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第二十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4
九.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