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统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行动方向和标准,科学制定并保证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的确定与分解,以及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措施的各项活动。
3.工作职责
3.1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目标与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
3.2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到各职能部门。
3.3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负责制定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措施,并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成员。
4.管理要求
4.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其内容及涵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4.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依据项目部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所制定的目标不能低于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要求。
4.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切合实际,目标内容要明确、具体和量化,应包括死亡指标、责任事故起数指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标、其他管理控制指标等内容。
4.4 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并上墙公布,让全体员工知晓。
4.5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员工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进行学习和理解。
4.6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组织制定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的措施。措施内容应包括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等。
4.7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应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制定项目部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4.8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跨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4.9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进行细化,以分解成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在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安排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及岗位。
4.10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结合每年的具体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和奖惩进行通报。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工作,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集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
3.工作职责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管理要求
4.1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成:
4.1.1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成立由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领导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4.2.1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独立设置安全部;
4.2.2施工合同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依据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项目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记录档案。
3.工作职责
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管理要求
4.1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4.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a.传达国家、行业、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指示精神; b.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分析安全生产现状、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
c.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生产经营实际,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安全监控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
d.研究确定对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人员的表彰决定,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
4.3会议内容主要是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突出安全隐患,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法。
4.4会议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安全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5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安委会主任(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第四分部项目经理)主持,全体委员(成员)参加。
4.6 应根据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并结合泸弥高速公路项目部每周“四个一”(一检查、一例会、一评价、一简报)的要求,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落实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4.7当上级部门有要求或遇到特殊情况及突发性事件时,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应随时召开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
4.8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召开各种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下达生产任务和检查考核生产经营任务目标时,必须同时布置和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4.9 云南建工泸弥高速项目部第四分部在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