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队伍结构
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不高于 25: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 60,专任教师队伍应形成职称、年龄合理的梯队结构。
2. 专任教师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有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专业核心课教师每年累计不少于 3 个月的临床工作。
3. 专业带头人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行业、专业发展动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引领专业教学改革, 在本区域或本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 兼职教师
主要从医院或相关行业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口腔医学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能承担课程和实训教学、指导临床见习等专业教学任务。
(二)教学设施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验实训所必需的专业教室、实训室和临床教学基地等。
1. 专业教室基本条件
配备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白板、音响设备,提供互联网接入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2. 校内实训基地基本要求
(1) 口腔解剖及修复实训室:在校生与工位比不高于 9:1。主
要包括技工桌、石膏牙及蜡牙雕刻器械、可摘及全口义齿实验器械等。
(2) 口腔临床模拟实训室:在校生与工位比不高于 9:1。主要
包括口腔临床模拟操作系统、口腔检查器械、充填治疗器械、牙髓病治疗器械、牙龈牙周病治疗器械、修复治疗器械、拔牙器械、口腔颌面外科手术器械等。
(3) 口腔临床实训室:在校生与椅位比不高于 18:1。主要包括
牙科诊疗椅及临床治疗必需的基本设备。
3. 临床教学基地基本要求
有一所以上设有口腔科的综合性附属医院或附属口腔医院,或有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学医院(包括设有口腔科的综合性医院、口腔医院及设有 10 台以上牙椅的口腔医疗机构),见习生与椅位比不高于 6:1。有专门的临床见习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健全。
4. 毕业实习基地基本要求
具有稳定合作关系的设有口腔科的综合性医院或口腔医疗机构, 毕业实习学生与椅位比、与实习指导医师比均不高于 1:1,保障实习学生有充分的临床实践机会。有负责毕业实习的管理人员,有保证实习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规章制度,有安全、保险保障。
5. 支持信息化教学方面基本要求
具有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文献资料、常见问题解答等的信息化条件。引导鼓励教师开发并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三)教学资源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化教学资源等。
1.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使用不合格教材。学校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组成的教材选用机构,完善教材选
用制度,经过规范程序择优选用教材。
2.图书配备基本要求
图书文献配备能满足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方便师生查询、借阅。其中,专业类图书文献主要包括:口腔医学行业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范以及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手册等;口腔医学著作类图书和案例类图书; 5 种以上口腔专业学术期刊。
3.数字资源配备基本要求
应建设和配置与专业相关的一定数量的多媒体素材(如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和动画)、教学课件、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数字教材等专业教学资源库,种类丰富、形式多样、使用便捷、动态更新、满足教学。
九、质量保障
(一)学校和二级院系应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 健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 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等方面质 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达成 人才培养规格。
(二)学校、二级院系及专业应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定期开展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 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实践教学环节督导制度,严明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
(三)学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四)专业教研组织应充分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 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