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
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报考上线情况,制定本拟录取方案。
一、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朝晖、李擎 副组长:贺威
成员:彭开香、李希胜、丁大伟、陈先中、肖文栋、刘冀伟、
郭金、王丽君、伍春洪 2.招生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科学选拔。在选拔过程中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及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评价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300分)= 专业水平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
分) + 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2.录取依据
(1)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考核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2)报考同一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调剂原则:同一学科专业内可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情况,在征得拟调剂导师、成绩合格考生、原报考导师三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剂,调剂需提交书面申请,且须拟调剂导师、成绩合格考生、原报考导师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
不破格录取,不跨一级学科、跨培养单位调剂。
(4)成绩低于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拟录取人数:
(1)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拟录取16人; (2)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拟录取7人。 三、录取工作的监督
为了确保录取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为考生提供通畅的申诉渠道,学院党委成立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程海雨同志负责。凡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由监督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办法。 监督电话:******** 邮箱:(******)
上述录取办法解释权属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自动化学院 202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