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必须持证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负责本公司的安全职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八、严把农药的质量、数量关,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不得经营剧毒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九、加强农药经营人员的安全教育,经销人员必须进行急救设施及安全设备的使用知识培训后上岗。
十、对于过期农药应当经过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并贴上过期农药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十一、积极主动的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必须培训上岗,清楚了解安全操作步骤,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掌握农药的基本知识。
三、应提供适用于使用者需要的各种重量、含量和适宜的包装,并向用户说明使用的方法、剂量等有关知识。
四、坚持为农服务、客户之上的原则。
五、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农药基础知识及安全防护知识。 六、按规定保养防护,防水及安全设施。
七、对已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的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获准销售后方可销售,不能使用的农药应退回供货方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抛、扔农药。
八、积极主动配合负责人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农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一、农药零售场所应经常保持通风换气。
二、装农药的容器应严密封好,如有渗漏,应及时处理。 三、每种产品必须有适合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包装标准。
四、农药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
五、食品、粮食、种子、化肥以及其他与农药无关的物品,
不得与农药混储混放。
六、农药零售场所内不得吸烟、吃东西、喝水。
七、对已检查出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的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定获准销售的方可销售。 八、农药包装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及使用说明。 九、每周由负责人带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十、每日由营业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自己所管理的部分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十一、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按排处置。对营业员、保管员反映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安排解决。
十二、每到放假日时要提前一天进行安全、消防大检查。在工作结束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十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召集人员进行整改。
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一、采购危险化学品(农药)时要检查商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有无危险化学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及农药登记证,无证企业产品不准购买。
二、危险化学品(农药)到货时,采购员要及时办理进仓手续。营业员要核对进仓货物的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是否齐全,并与订货单一致,方能入库。
三、营业员发现瓶装农药渗漏或袋装原料散包,要及时处理。 四、危险化学品(农药)入库后按仓库管理制度做好保管工作。 五、商品出库时,营业员要按出库单核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才能放行。
六、危险化学品(农药)出入库装运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农药)装卸、搬运操作规程》操作。
应急管理制度及事故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经营农药危险化学品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接到意外事故报告时必须弄清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事故的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通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长立即决定处理方案。通过24小时电讯联络,指派人员到事发现场会同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使水源、农田、居民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立即通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采取相应措施,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四、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五、事故处理人员应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和政府职能部门及时通报事故处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不得瞒报或虚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二、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医务室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三、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四、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六、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八、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