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国网30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302-2014

国家电网公司

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实现运维管理的标准化,保障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模式、职责分工、生产准备、运维班管理、设备巡视、工作票、倒闸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带电检测及在线监测、状态评价、缺陷处理、异常和故障处理、专项工作、辅助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外来人员、车辆管理、运维记录及台帐、档案资料等方面的规化要求。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重点管控、差异化运维”为原则开展变电站各项运维工作。根据重要程度,将变电站分为四类。

(一)一类变电站是指交流特高压站,核电、大型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及以上)外送及跨大区(华北、华中、华东、东北、西北)联络750/500/330kV变电站;

(二)二类变电站是指除一类变电站以外的其它750/500/330kV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100万千瓦及以上、300万千瓦以下)及跨省联络220kV变电站,主变或母

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四级及以上电网事件的变电站;

(三)三类变电站是指除二类以外的220kV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30万千瓦及以上,100万千瓦以下),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五级电网事件的变电站,为一级及以上重要用户直接供电的变电站;

(四)四类变电站是指除一、二、三类以外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运维检修部(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工作的专业管理;

(二)负责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负责对公司系统各单位330千伏及以上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质量监督检查和专业交流;

(四)负责组织解决无人值守变电站重大缺陷和问题;

(五)负责与国家电力调控中心沟通协调。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含国网运行公司,以下统称“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 (二)负责组织实施无人值守变电站技术改造; (三)负责每月汇总分析严重及以上缺陷并督促消缺;

(四)负责组织省公司电科院按照规定开展带电检测及状态评价;

(五)负责与相关调控中心沟通协调;

(六)负责组织330千伏及以上无人值守变电站的交接验收;

(七)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围变电站运维质量监督检查和专业交流。

第七条 省(市)检修公司、地(市)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建立本单位运维管理的常态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三)负责组织编写所辖无人值守变电站现场规程; (四)组织开展设备运维、检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开展设备带电检测和状态评价;

(六)负责参与基建工程交接验收,组织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国网30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302-2014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实现运维管理的标准化,保障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无人值守变电站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8iz5k8111d8xzko02xoc4ddq3430ci00yd9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