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及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8) 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必须停工,待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生产。
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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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班队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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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6)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100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经济合同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预防防 治和卫生防疫、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总体目标管理要求,对本承包方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预防职业伤害负直接责任。
(2)取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外埠分包队伍必须办理进京务工手续。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安全上岗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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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本队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督促本队人员遵纪守法,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4)保持本队人员稳定。变更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包报告更换、补充人员计划表并得到批准,方可组织人员进场。严禁擅自调整、更换人员或私招乱雇。
(5)严格执行总包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对班组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具有针对性、准确性、全面性。应将施工方案中的安全要求做详尽交底。督促、检查班组长作好班前安全讲话。
(6)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负责教育、纠正和处罚,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的要求组织整改。
(7)落实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按制度供应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8)按总包要求作好与其他承包方之间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防护设施的交接检查验收、使用和维护。凡须自行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都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有关定点的规定。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规定,立即向总包方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方法和手段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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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受伤害人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严禁隐瞒事故或拖延不报、擅自私了。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结构施工与专业施工
同时进行时,应建立明确可行的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交叉作业类型: 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同时进行的作业,称A类交叉作业; 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施工同时进行的作业,称B类交叉作业; 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进行的作业,称C类交叉作业; 不同分包单位在同一工程项目进行的作业,称D类交叉作业。
(3)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施工人员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设施,确保下部施工人员的安全。下部施工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前不得开始施工。
(4)B类交叉作业由栋号长、工长或工程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在施工前对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应严格交底进行施工。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完善及恢复等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5)C、D类交叉作业由总包工项目经理负责在施工前与各分包方签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完善及恢复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总包与分包之间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区交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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