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四建京发[2024]7号
关于印发《河北四建北京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
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司属各科室、各项目部:
按照河北建工集团《关于印发〈河北建工集团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工【2024】149号)和河北四建《关于印发〈河北四建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四建发【2024】40号)的文件要求,北京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四建北京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四建北京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冀建工字【2024】148号《河北建工集团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冀四建发【2024】40号《河北四建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集团和公司的文件通知要求,通过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全面摸清本单位重大风险点,及时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全面风险,实现稳健运营和健康发展,确保转型升级、提高增效和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分公司成立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岳志力任组长,分公司书记李植利任常务副组长,经理助理赵振东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重要事项,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法律事务科,主要负责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协调工作。司属各相关科室、各项目部要认真开展相关的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法律事务科报告工作进展,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际效果。
三、检查重点
1、对存在的融投资风险(担保风险、资金风险、现金流风险)、
债务风险(资产负债率、债务偿还力风险、融资风险)、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风险、潜亏风险、监管不到位的风险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安全操作风险、危化品管理风险、安全施工风险和消防安全风险)、职工稳定风险(融投资风险、劳资纠纷风险、欠薪欠保欠货款风险)等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清理。
2、对上级提出的全面审计过程中揭示的各种风险,要召开专题会议,由法律事务科与相关科室和项目部会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个方面问题制定一套方案”,务求实效。
3、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主要领导主要抓,主管科室具体抓,深入一线,一抓到底,细化工作,督导整改,确保各种风险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方法步骤
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自2024年9月开始,至2024年3月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各科室、各项目部要深入调查了解本部门的全面风险情况,对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积极进行部署排查,并作出具体安排。分公司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30日将该方案下发至相关科室和项目部。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各科室、各项
目部要认真对照检查重点进行全面自查,主要看是否存在影响企业稳
健运营和健康发展隐患,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落实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到分公司法律事务科,要列出整改完成的事项清单;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需要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
(三)复查和总结阶段(2024年1月至3月)。集团、公司将对各科室、各项目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核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坚持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主要领导主要抓。各科室科长和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亲自抓,直接布置落实,以确保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统筹安排推进。要将整改工作与上级检查反馈以及全面审计、专项巡察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推进,相互促进,努力完成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
附件1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全面风险化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岳志力 常务副组长:李植利 副组长:赵振东
成 员:樊云鹏、王云峰、宋永涛、温仁敏、王 杰、张王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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