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1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图纸会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及审定,确保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2.2实行材料供应“四验”(即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验数量)、“三把关”(材料人员把关、技术人员把关、施工人员把关)制度,确保只有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给工程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3材料进场后,电气工长严格对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上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4认真执行“样板制”,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
2.5严格执行各级检查验收制度,其具体运作过程:每分项工程 (或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班、组长上报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和验评表及报验单,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报监理公司进行最后核验,核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在报验资料上签字后,各班组方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怕潮、怕晒的物品应上盖下垫、易丢失和贵重的物品应交材料员入库保管,物资在现场码放应整齐有序,严禁随意乱堆乱放。验证不合格材料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及时调换,限期调换。
2.6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严禁下道工序施工,违者将对当事人按工地有关奖惩规定给以必要的处分,并对该分项工程由工程技术部提出处理方案或意见,报主管技术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返工。决不允许工程遗留质量隐患。
2.7加强施工班组的岗位培训工作,确保操作者具有较高的操作技能。
九、维保方案
1、自发现亮化设施损坏,要及时进行补装、更换。 2、安排日常巡视人员,发现存在隐患及时上报、解决。
3、经常检查悬挂灯具及灯带是否牢固,对松动部位及时修理,排除隐患。 4、及时清理灯具及灯带上飘落的杂物,以免发生危险事故。 5、配电箱要加装锁具,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