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总则:
1、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3、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安全组织
1、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2、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总务主任与安全干部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四、消防安全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五、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