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重要事项告知书
重要提示:
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卖方,您在委托出售房屋时有义务提供房地产经纪业务所必需的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 您所选择的经纪方是否已悬挂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是 □否 2、 为您服务的经纪人员是否已向您出示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服务牌》 是 □否
3、 您在委托时是否已向经纪方提供或出示房产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是
□否 : □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或者 提供居间服务的,应当对房地产权利的真实性、委托方的财产处分权限进行查验。经纪方根据 《办法》要求核实上述信息时,需您提供房产证明文件的,您应予以配合。
4、 您是本房产的: □业主
□共有权人,您是否已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是
□否
□其他: ________________ ,您是否已获得业主委托:□是 □否 5、 您出售房屋的产权状况为:
□红本在手且无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情形
□查封 □抵押
□其他导致转让受限制的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您出售的房屋目前是否附有租约:□是 明示或者默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是
□否。若有租约,您是否已经获得了承租人 □否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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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已向您说明服务项目、内容、流程和完成标准:□是 8、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与您约定收费项目、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是
您支付佣金、合规代缴费用及托管资金时,应直接在经纪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通过
卡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等方式支付至经纪机构的指定帐户,并索取经纪机构开具的盖有财务专 用章的收款收据或发票。切勿向经纪人员个人支付前述款项,勿接受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开具 的收据,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9、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地产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是
□否
10、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是 □否 11、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说明了其他关联服务(如赎楼服务等)内容及约定收费标准: □是 □否
12、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介绍了房源信息编码的作用,或现场生成房源信息编码:□是
□否
13、 房地产经纪方是否向您告知: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等非经纪方原因, 导致交易最终未能 履行的,经纪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是
□否
14、 您是否清楚在接受交易双方的委托时,经纪方无权向交易双方承诺交易必然成功,或 者承诺房屋交易税费金额、贷款审批时间、贷款额度、交易完成时间等事项: □是 □否
15、 如房地产经纪方买房的,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书面告知。您是否已了解上述信息:□ 是 □否
请认真阅读并据实勾选本告知书各项提示, 如您在下方签字,表示您对上述内容已经全面理解 并予确认。
本告知书一式贰份,卖方、经纪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经纪机构(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经纪人员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星级服务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