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扎实推进及人才强国战略的稳步实施.我国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面对可喜可贺、可圈可点的成绩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某些方面存在的科学道德沦丧、学术规范失衡的问题必须引起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刚迈入高等教育领域,致力于开拓创新思想,有志于探索复兴文化.投身于科学研究的硕士研究生们的高度重视。通过此次“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学习”,我懂得了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深刻内涵及为什么要遵守科学道德及学术规范,明白了作为一名标准高校研究生应该怎样弘扬科学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学习中,老师首先给我们指出了何为科学道德: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学研究活动中科技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素质,道德规范及学术准则。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行为关系的具体准则之中。学术是兴校之本,学术也是学者立身之本。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它涉及学术制度、学术管理、学术评审、学风建设等高层次的规范和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
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格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才能健康发展。在长期的科学实践中,科学所拥有的博大精深的文化和制度传统,形成了科学的自我净化机制和道德准则,形成了科学的学术价值观。但是,当前的学术价值观的错位和学术道德的失范,严重地制约着学术的健康发展。存在着学术功利主义价值观和学术理性主义价值观的对立与冲突,为学术而学术和为生活而学术的价值冲突,求真务实与追求名利的价值冲突等。价值观冲突的失衡,导致个人价值观的扭曲变形,通过科学不端行为获取声望、职称、职位、学位等方面的问题日趋严重。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科学道德失范、学术规范迷失问题的具体表现为:某些高校教师、某些硕、博士研究生、某些科研工作者.以及某些直接或间接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违背最基本的学术道德,或理直气壮地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妄图不劳而获;或直接、间接地抄袭、剽窃,企图升称晋职;或学术论文请人代笔,或上报成果署名失实,导致学术浮躁,急功近利;或科研项目粗制滥造,肆意编假数据,故意篡改表格、捏造观点作伪结论,致使学术成果水平低下,重复产出,涌现大量完全缺乏独创性,难以取得阶段性进展与实质性突破的学术泡沫。这些道德品质败坏、学术规范缺失的行为严重污染了本应纯洁而崇高
的学术环境,严重影响了本应敬仰而颂扬的学术声誉,严重阻碍了科技进步与学术发展。因此,维护科学道德与加强学术规范成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亟待解决问题。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立德、立功、立言。“立德”位于前列,显然,它比建功立业、着书立说更为重要。德包括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就学者而言,学术道德是立身之本。“贺海波事件”,表面上看似单一的,实际上是一种现象的表露;表面上看似偶然的,实际上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事件已对浙江大学的声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而且这些伤害和影响还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能否尽快挽回影响,对我们是一大考验。在我国,学术腐败有很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制造学术泡沫、搞假冒伪劣、抄袭剽窃、进行钱、学、权的三角交易、从事注水学位教育或培训、在学术评审拉关系以及办刊收费等等,都是学术腐败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实上,在学术界,腐败现象的存在早已有之,而学术腐败的法律规范实际上也已算不上是一个新问题,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已有学者撰文提出了这一问题。学术规范问题已经由一个单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日益演化为一个身跨道德与法律两个层面的重要现实问题。对这一问题,单纯依靠道德建设已难以甚至无法收到实效,必须要在强化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上,重视和加强学术法制建设,提高法律介入学术研究领域的频率与效能。应当尽早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有法可依。这既是依法治国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基本要求,也是现阶段治理学术腐败的内在需要。此外,从根本上来说,学术腐败的产生主要还是根源于目前我国极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这种畸形的科研评价机制日益腐蚀着学者们的学术良知与职业精神,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不愿意再坐冷板凳,而更倾向于在学界投机钻营,谋名取利。基于此,要从根本上治理学术腐败,不仅要重视学术法制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更要重视良好学术体制的建设。毕竟,只有当我们从体制上根除了容易滋生学术腐败的土壤,并进而净化了学术研究的环境时,才能够使学术腐败因最终无处容身而归于消亡。
科研成果是学术研究人员辛勤劳动的成果。他们都希望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评价是对科研人员所创造的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可靠性、科学性及其价值的评定,是对科研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仲裁。学术评价制度和制度化的学术评价具有导向作用、激励作用、约束作用,它对学术研究的引导、激励和规范,学术成果的科学评价以及学术批评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科研道路上,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研究生为本,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研究生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加强和改善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基于研究生专业细化和人员分散的特
点,要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强化道德教育的效果?,应注重研究生的入学教育,一开学就着手建立长效的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终身免疫。把学术道德的入门教育作为研究生入学教育必备内容相当重要?,只有当学术道德内化为研究生内心的自我约束机制时?,对防止学术道德越轨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加强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具体措施: 一、高校应该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要杜绝和防止科学道德及学术研究中不端行为的出现,最重要的还是教育。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恕说:“特别要加强对青年一代,尤其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将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术培养同步进行”。因此高校在实施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重视并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工作。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关键在于落实,在于要把中央关于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具体化。高校的历史使命就是培养人才,确切地讲,就是要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造就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才。而衡量人才要从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品德被列为评价之首,有着深刻的意义,因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必须具备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而且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条件。 加强道德教育的必要措施
1.加强道德教育,不仅要倡导教师认真上好“邓小平理论”课和“品德教育”课,而且要结合社会活动宣传“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宣传“三个代表”的根本理念,让学生分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只有充满正气的学习氛围,洋溢着精神文明的生活环境,才是健康的校园环境。
2.教育者要以身作则。身教胜于言教,各级领导和教师首先要洁身自好,为学生树立榜样,使学生对高尚品质的认识,不只局限在理论上,而是在自己身旁,就有可学习的榜样。
3.建立一支学术评论队伍,有如影评、书评家一样,专门评论学术界的各种优良品质和不良行为。
4.建立诚信档案,对于有不良行为者要记录在案,对于不良行为也可以起到制约的作用。 5.建立建全学术规范制度,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并定出道德与违法的界限;使违
反规定者有所顾忌。
6.学校还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予以监督,或纳入纪检部门进行管理。总而言之,高校必须重视道德教育,创造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国家培育出大量可用之才。
二、研究生应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
作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我们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以下几点: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有理想、有作为、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真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诚信科研,拒绝做有损个人名誉、学校声誉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三、弘扬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以创新为己任,求真务实、精益求精,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四、争做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的先行者。大力倡导学术监督、积极开展不同学术观点间的自由讨论,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
五、倡导严谨的治学态度,防止学术浮躁,注重论文质量,不抄袭、不剽窃,培养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卓越的创新能力。
六、坚持品行为立身之本,勇于与不良风气做斗争。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全力抵制各种污染科学风气的行为,坚决杜绝丧失学术道德的行为,积极反对各种形式的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行为。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同心协力,秉持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