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2013-2014年第二学期《社会工作概论》科目考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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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摘要:生命高于一切,哪怕他只是一个婴儿,我们也应该尊重人权,“弃婴岛”的建立无疑使很多别遗弃的孩子享受到家的温暖,获得生命的权利,同时,弃婴岛的建立不但可以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一大进步之举,因此,我认为,在中国建立弃婴岛是势在必行的,哪怕这只是一缕微风,微不足道,我们也要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弃婴岛 承担责任 救赎
“弃婴岛”是近几年来争议比较多的一词,所谓“弃婴岛”是指
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虽然“弃婴岛”的争议颇多,很人多认为“弃婴岛”弊大于利,会直接或间接引发更多的弃婴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建立“弃婴岛”也是一种新的实践,是完善制度的一大进步。 一在中国建立弃婴岛可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
据我了解,一些发达国家为“弃婴岛”制定了配套的法案:只要弃婴者把孩子放到“弃婴岛”,不必留下姓名,不会被当场抓捕,更不会遭到起诉。例如在德国,将婴儿放置于保护舱的家长可以在八周内反悔,并可以前来取回自己的孩子,而不需要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配套法律,所以很多人都担心即使建了“弃婴岛”,亲生父母也会担心自己被暴露,害怕会承担法律责任,因而
不愿意或不敢将孩子送到“弃婴岛”内。让我觉得在这方面做的还不错的就是深圳的“弃婴岛”建设,在附近时不会安装任何摄像头或者拍照设备,甚至连按钮都设置了延时,这样的做法就是希望能够保护隐私。可惜这只是深圳一地的创举,法律如果能为“弃婴岛”正名,适当的给弃婴者一定时效的免责权,给弃婴者一定的隐私保护,“弃婴岛”制度或许更易于操作。
他国实践证明,建立“弃婴岛”后,被遗弃的孩子总量并没有太大变化,部分病残儿童因救助及时病情得到减轻,弃婴死亡率明显降低。由此可见,“弃婴岛”能够更好地挽救弃婴的生命。 新生儿被抛弃的新闻屡见报端。对于屡屡发生的恶性弃婴案,有人呼吁通过严惩弃婴行为以起到威慑作用。笔者以为,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还要改进福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弃婴岛”的出现,无疑减少了各种因素对这些弃婴的二次伤害。
二无力阻止遗弃行为,尽量改变遗弃结果 2011 年 6 月 1 日,为防止弃婴在野外受到不良环境侵害、延长婴儿存活期,石家庄社会福利院在院门外建起一座“婴儿安全岛”,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成为我国首个“婴儿安全岛”。随后,全国各地陆续建起了多个“婴儿安全岛”。南京弃婴岛面积只有 5 平方米,平均每两三天收 1 名孩子。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2014 年 1 月 28 日刚刚投入使用,春节期间便经历了接收弃婴的高峰。据广州市民政局介绍,从投入使用第一夜便收留一名弃婴以来,该“弃婴岛”截至 2 月 7 日共收到弃婴 33 名。其中两名新生婴儿病情较重,正在医院救治。 建立弃婴岛后,大多数网友都表示赞同,认为给了弃婴一个温暖的场所,一个生存的机会,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孩子的伤害。但有人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会变相纵容弃婴行为。他们认为弃婴岛无疑是在为那些狠心的父母提供“方便”,帮助处于犹豫之中的父母作出弃婴决定,甚至有鼓励年轻父母推卸抚养子女责任之嫌。 无论弃婴是不是违法行为,无论我们怎么评论遗弃孩子的父母,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 即现在有着大量的年轻父母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偷偷地将自己的孩子遗弃,这些没有责任心的父母有时确实是没有能力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有些孩子可能是因为得了先天性大病父母无力医治,而有些则是意外来子不想要的。每个家庭都有难言苦衷,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走到弃婴这一步必然是因为已经走投无路,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