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寻土源)、绿化管网材料购置与敷设、树木采购与种植、肥料采购与施肥、农药采购与打药、修剪、浇水(水免费)、养护直到过二个冬季成活。
树种规格要求:乔木胸径不小于3cm,灌木分枝不少于3分枝、丛高不低于60cm
2.3工期要求:园林绿化工程2015年春季全部完成,养护至2017年10月20日。
2.4质量要求:
2.4.1绿化苗木品种、规格,详见商务报价邀请函附件。 2.4.2苗木的“二证一签”必须齐全。
2.4.3苗木和种子应品种优良、纯正、无病虫害、苗木要求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数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种植位置必须符合招标方认定的设计文件。
2.4.4绿化管网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绿化管网按图纸及说明施工,绿化养护期管网完好率100%。
2.4.5肥料及施肥
本工程中所使用的肥料中,有机肥沤制要求中标人完成沤制后,现场丈量,化肥要求在资料中提供采购发票;所有施肥中间过程要求招标人代表现场签字认定。
2.4.6绿化质量
2.4.6.1苗木成活率及施工:绿化苗木当年成活率90%以上;经过第一个冬季,补植成活率达到100%(补植苗木规格与同批成活苗木相一致),花卉覆盖率90%以上;经过第二个冬季,补植成活率达到100%(补植苗木规格与同
批成活苗木相一致)。要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要求,观花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树冠形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如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除按本招标文件约定无偿返工至工程合格外,并追究违约责任。
2.4.6.2苗木养护:执行第五章《养护要求》。 2.5验收
2.5.1绿化管网施工验收时间5月20日,隐蔽工程提前24小时报验。 2.5.2苗木入场验收:苗木进场前必须一签二证齐全,规格质量达标,否则不允许使用。
2.5.3绿化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定:2015年6月底。 2.5.4中间及最终验收
2.5.4.1 2015年9月进行第一次中间验收,要求苗木成活率在90%以上;绿化管网完好率100%。
2.5.4.2 2016年9月进行第二次中间验收,要求苗木成活率90%以上,花卉覆盖率90%以上;绿化管网完好率100%。
2.5.4.3 2017年9月进行第三次中间验收,要求苗木成活率95%,花卉覆盖率90%以上;绿化管网完好率100%。
2.5.4.4 2017年10月20日最终验收,要求达标。
2.5.5验收处理:中间验收不合格,要求中标人补栽未达标部分2倍数量的苗木,多余苗木栽植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最终验收不合格,要求中标人继续补栽,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2.5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等有关编制招标文件的人员参加招标会,以便澄清有关问题,否则责任自负。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和后审相结合的办法,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到XXXXX进行登记备案,提交资格预审报告,由招标人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由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投标邀请书。
4.3本工程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开标时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必须经过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装订在商务标中)、项目经理证等相关证书以备查。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按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踏勘,以便获取自己需要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以踏勘为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因踏勘现场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
产损失等费用招标人概不承担。
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生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技术规范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五章 养护要求
7.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7.3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提交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拒绝电话方式)。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该部分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修改和补遗时,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一天前提出。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9.3若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9.4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二天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包括信誉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11.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