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的情况对养护站的养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分。 六、统计报表
每月(季度)根据养护站上报的养护质量报表、工程报表、水毁报表进行汇总,每半年根据各养护站上报的高速公路病害统计表进行汇总,并进行统计分析,按需要上报行业管理单位。 七、桥涵检查与管理
养护工程科应及时审核养护站上报的三、四、五类桥梁特殊检查申请报告,提出桥梁特殊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特殊检查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科学检测和鉴定,依据特殊检查报告,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桥梁特殊加固、改造、改建工程项目建议。具体依照《桥梁(涵洞)养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八、业务培训及养护科研活动
每年初征集养护工程科及养护站的意见,根据养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养护年度业务培训及科研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 管理规范
第一节 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养护工程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2、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养护,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3、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及其匝道、服务区、管理区、收费站区。 二、各单位职责
1、养护工程科在日常养护中行使以下职责: (1) 将董事会批复金额分解,制定年度计划; (2)对年度计划分解成月计划;
(3)负责养护工程的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 (4)对承包单位(养护站)每个月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及现场抽查,对计量资料中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2、承包单位(养护站)职责
(1)按合同及业主要求进行养护工程的实施,主要实施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配合养护工程科对养护工程的完成及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编制计量资料和结算书。
(2)按规定完成报表、图表、原始记录;资料要齐全、及时、准确,并分类归档。
(3)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资料
a.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报表。养护站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公司养护工程科上报本季度的养护质量报表及分析说明;养护工程科汇总后向高管局上报当季度的养护质量报表及分析说明;
b.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养护站当月10日前向公司养护工程科报送上月小修保养完成情况统计表,每年1月10日前须上报上年小修保养完成情况统计表;
c.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统计月报表,养护站于当月的25日前向养护工程科上报当月的工程月报表并附工程实施情况的分析说明;
d.高速公路病害统计表,养护站每年在7月10日、1月10日前向养护工程科报送高速公路病害统计表;
e.水毁报表,按照《水毁管理办法》执行;
f.按要求上报公路统计年报、交通运输统计年报、交通情况统计报表。 三、承包单位的选择和控制
1、养护工程的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
2、养护工程的承包单位由养护工程科按相关要求进行筛选报公司确定。 3、承包单位必须在路政部门办理《涉路施工许可证》; 4、养护工程科对辖段内承包单位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5、养护工程科通过日常巡检和每月考核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严重违约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解除合同;
6、养护工程科组织每季度对承包单位从工程质量、服从安排、工作时效、人员设备、计划完成情况、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日常养护及小修要求
1、路容保洁
路容保洁包括路面、路肩、边坡、平台、边沟、隔离带、护栏、轮廓标、标志牌等九部分内容。现按其不同的作用及对路容整体影响的不同程度确定以下的保洁养护要求。
(1)路面、硬路肩保洁:在整个路面、硬路肩内发现杂物必须及时清除;严重污染(主要指车辆流至路面的汽、柴、机油等)必须在一周内洗刷处理完毕。路面保洁要求全线每周至少巡视两遍、工作日内每天清扫一遍;若遇交通事故,须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清除事故现场;
(2)土路肩、边坡和平台保洁:在整个保洁作业面(指土路肩米范围及整个平台)内,无任何直径15厘米以上的杂物;
(3)护栏保洁:护栏上不得挂有任何废弃物;
(4)轮廓标、道钉保洁:有油污或过多的尘土时应及时清洗,保持反光纸(片)良好的反光效果;
(5)标志牌保洁:各种标志牌要保持清洁、醒目、反光效果好,否则应进行清洗;
(6)标线保洁:标线污染时应及时清洁。 2、边沟、边坡养护维修要求
边沟、边坡对于保护路基、路面排水,保证道路的整洁美观起着重要的作用,要长期保证边沟、边坡的完好,提高其使用质量和抗灾能力。
(1)边沟、边坡的检查要与日常路况调查相结合,对边沟、边坡要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执行雨后巡查制度,对损坏的边沟、边坡须及时修复,需作特殊处理的,制定修复方案上报,同时须作必要的临时处理;
(2)边沟、边坡整修时要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断面尺寸要满足设计要求;淤泥、杂草、杂物须全部清除外弃,不应随意处理。
3、桥涵养护要求
(1)严格执行桥梁检查制度;
(2)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作特殊处理的,制定修复方案上报;
(3)对涵洞、通道要进行经常性清理(特别是雨季),保证涵洞、通道的畅通。
4、绿化养护要求
(1)基本要求:树木花草生长茂盛,叶色鲜绿,花色艳丽,无病虫害,无枯枝;
(2)锄草:对高度不足米和路边第一排树木以及上边坡花灌木,每年锄草不少于2次,树根周围50厘米内的杂草要连根锄去;
(3)施肥:根据实际需要给花灌木和高3米以下乔木进行施肥,施肥方式:乔木、花灌木可采用沟施、坑施或叶面喷肥;草皮(马尼拉草、台湾草皮)采用撒施;
(4)修剪:树枝不得伸入钢护栏内,对影响视线、路容、路貌的苗木和病枯枝应及时修剪;
(5)防虫:对于病虫害要以预防为主,发现病虫及时治理。要求每年冬季要对直径10厘米以上乔木(除速生桉及相思树外)的米以下树杆进行涂白防虫;
(6)花草树木成活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枯死的花草苗木要及时进行补
植。
5、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要求
(1)轮廓标、道钉: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丢失、损坏的轮廓标、道钉等进行修复;
(2)隔离栅、防护网: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损坏的部分进行修复;
(3)标志牌: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损坏、被盗的标志牌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修复;
(4)护栏:护栏更换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损坏的波型钢及时进行修复;
(5)标线:应保持完好、整洁;
(6)收费站棚:要求土建设施保持完好、整洁,铁件无锈蚀,对污染、损坏的设施,要求一个月内清洗或修复完毕。 五、养护工程实施
1、养护工程实施流程 (1) 计划书的提交及批复
a. 计划书每月一次,每个月25日养护站上交下个月的计划书; b. 养护工程科在接到计划书后5天内对计划进行批复,并下发《计划批复单》;
c.计划书中或增加的养护项目中含合同不适用的单价且需用新单价进行计量支付时在实施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内容包括该项目采用的计量单价及该单价的单价分析、变更理由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