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承租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就租赁地下停车位事宜 ,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 ,自愿签订本协 议。
第一条 车位租赁车位为 小区 号地下车库 号车位。 第二条 租期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 租金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包含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车位管理费。 租金缴纳方式 : 在协议签订后五日内 , 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甲方 , 否则协议无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甲方须保证拥有对车位的所有权 , 一旦该车位所有权不属于甲方 , 则视为甲 方违约。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 , 如地锁钥匙、通 行卡等。
甲方有义务出具证明 , 使乙方能够按时顺利地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管理费。
协议期内, 甲方不得将车位租与他人。
协议期内, 若甲方准备转让或出卖该车位 , 应首先通知乙方 ,乙方具有优先购 买权。
协议期内, 若甲方将车位转让或出卖给他人 , 须保证本协议继续有效 , 乙方无 需重复缴纳租金。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 只能将上述车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车 ,不得对车位 进行任何破坏或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须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管理费 , 由于乙方原因拖欠缴费 超过一个月 , 则视为乙方违约。
协议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车库内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财产、物品的损 失 , 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协议期满后乙方必须向甲方归还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 , 如地锁钥匙、通 行卡等, 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协议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签 , 应提前两周告知甲方。 第六条 罚则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 , 须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租金 ,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 , 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 , 并终止本协 议。
第七条 其他约定
协议期内, 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
若遇特殊情况 ,须提前通知对方 , 得到双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协议。
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一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补偿 而租金由甲方按实际租赁时间折算 , 返还余额给乙方。 协议期内 , 任意一方联系 方式发生变化 , 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八条 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 , 租赁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