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基坑开挖的技术保证措施
7.1.降水工程
①本基坑降水要求持续不间断降水,若因断电因素影响降水效果,可能还会造成因停止抽水使地下水位上升,造成淹泡基坑的事故。解决方法:在施工现场配制两台300KW的柴油发电机来确保电源的供应,以防断电后地下水渗入基坑。各组井点与柴油发电机备用电缆应事布置好,一旦断电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供电抽水。
②降水周期较长,水泵易损坏,影响降水效果。解决方法:备用足够水泵及其配件,一旦出现故障马上更换。 7.2.土方开挖
⑴基坑开挖,打水平桩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间宜≤3m,以防基底超挖。
⑵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c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
⑶土方开挖应按方案线路严格执行,土方开挖必须分段、分层进行,严禁超挖,预留200-300mm厚土方用人工清理。
⑷土方开挖必须在围护桩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之后,方可进行。
⑸土方开挖应严格执行降排水方案,特别是雨季和台风暴雨不得施工并保证基坑内不得积水超过20㎝。
⑹排水沟应排水流畅,满足基坑抽水要求。 ⑺放坡部分应注意雨水的直接冲刷,防止土体滑波。
⑻基底挖至标高并有部分的平面后,应立即进行桩基小应变检测,组织有关人员验槽,随后浇注C15混凝土垫层。
⑼因部分工程桩在施工时桩顶高出设计标高,所以挖土时,要掏挖桩间土,挖土时防破坏工程桩。 7.3.基坑边荷载
基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基坑过近。土方挖运机械应按指定道路通行,仅限于在出入口及基坑坡道进出基坑,严禁在基坑四周行走及停留。在距基坑3m范围内严禁堆载,3m外堆载超过15kPa需经由设计单位复核。不得有超载车辆通行。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8.1.安全施工措施
⑴安全管理
①建立安全责任制,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现场设安全监督员,对上岗的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上岗前和施工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进行作业。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②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电焊工必须戴防护罩。
③各施工队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者的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现场用电安全
①现场电工按国家要求持证上岗,安装、维护、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如水泵等)及线路由电工完成,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安拆电线及用电设备;
②现场所有抽水水泵用施工电源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要求;
③配电箱、开关箱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电器,并按要求配置用电保护器、隔离开关,其中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④做好现场电缆保护,所有挖土区域电缆采用木杆架空,并随挖土施工移动,防止挖断及损坏。对于损坏电缆及时更换。
⑶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①土方施工时,基坑内搭建上下通行的坡道,材料采用φ48钢管,坡道两侧设护栏,保证人行安全。基坑外围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夜间施工出入口处设照明警示装置并悬挂明显标志。
②施工前检查槽帮有无坍塌危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危险地段作出明显标志,以免人员不慎造成损伤。
③配合清槽的工人不准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内工作。 ④挖掘机、装载机起步前就先鸣声示意,并试运行。
⑤挖掘机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1.5m的安全距离。 ⑥破桩头,特别是破高位桩头时注意安全,破桩头时,周围不得有人工作。 ⑦土方车出场前,要将土方拍实、覆盖,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可靠的支架上,与司机
配合好,以免坠落。
⑧降水坑要做好临边防护,并悬挂警示牌。 8.2.文明施工措施
⑴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文明生产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生产管理活动,进场前对工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
⑵排水时,保证从基坑中抽上来的混水必须通过三级沉淀池再排入市政管道。 ⑶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随干随清”。 ⑷基坑周围做硬化地面,外围做排水沟,避免雨水流入基坑内。 ⑸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⑹大门口处设置洗车池,并配高压水枪,土方施工车辆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严禁脏污车辆上路。
九、基坑监测
9.1.监测目的
本场地为软土地基,基坑开挖及基础施工期间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本工程的安全与顺利完工。
为强化信息化施工,将基础及地下结构施工风险降低至最小,必须对基坑工程进行监测,随时反映基坑边坡及支护结构体、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形、受力等状态,并将其信息及时反馈给设计、监理、施工及业主等有关单位,依此判断基坑边坡及支护体、周边设施的安全情况,即时指导施工。当出现风险或异常时及时预警预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基坑安全,实现顺利施工。 9.2.监测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及业主单位要求,并结合本基坑实际情况,拟进行以下项目的监测:
(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
由于受基坑边缘土压力的作用,周边土体会向基坑方向移动,同时在边缘有可能出现滑动面,从而引起沉降,因此需在坡顶设置位移监测点。根据本基坑特点共布置23个点,采用S1精密水准仪测量各点垂直位移(沉降),采用较高精度的北光经纬仪、采用视准线法测量各点水平位移情况。正常情况下每逢观测日提交上次观测成果,遇险情况下当天提交观测成果。
(2)周边原有建筑物沉降观测。
在基坑施工期间,基坑支护的变形情况将影响附近建筑物和城市管线、道路设施的安全,关系到基坑能否顺利施工。由于本基坑周边(北侧)有建筑物,故对周边道路、地下管线进行变形监测,预计布设4个观测点,使用S1精密水准仪进行沉降观测监测点竖向位移情况。正常情况下每逢观测日提交上次观测成果,遇险情况下当天提交观测成果。
上述各监测点布点位置详见《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 9.3.观测频率及变形控制值
(1)观测频率
基坑开挖过程中,相邻两次的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两天或每开挖一层(开挖深度1.0m)观测一次;基坑开挖完毕且变形已趋稳定时可适当延长间隔时间;当基坑回填至一半以上时,可结束观测。具体监测频率可参考以下原则:
三级:土方开挖期间,每3天监测一次;开挖至坑底后,每5天监测一次;主体底板浇筑完成后,每10天监测一次,直至土方回填一半以上结束监测。
下大雨天或出现可能促使变形加快的情况时(如坡顶超载显著增加,超过设计允许值)应加密观测次数;如发现变形发展速率较大、支护结构开裂等情况,应增加观测密度,并及时向监理、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报告监测结果。
当变形急剧发展、出现破坏预兆时,应对变形连续监测,及时掌握变形发展趋势和准确判断基坑安全性状。
(2)监测预警预报
根据深圳市标准《深圳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2011)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规定,基坑变形控制值如下:
该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报警值为80mm与0.6%h(h为基坑开挖深度)的较小值;支护结构顶部绝对沉降报警值为80mm与0.8%h的较小值;基坑周边道路的绝对沉降报警值为80mm。 9.4.其他
⑴监测工作受场地条件和施工工期等因素制约,监测项目及点位布设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能作局部调整;监测全过程有关单位(特别是施工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监测元器件的保护工作,以免损毁;
⑵监测工作具有持续性和不可逆转性。基坑及基础施工单位作业应制订切实有效的开挖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安全措施,连同本方案一起提交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应保证现场监测设备不受破坏,并做好自身的日常观测;
⑶由于监测具一定频率,施工单位为全天候现场管理,应做好应急安全方案及措施,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启动应急措施,采取有效的反压、回填及临时木桩等加固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通知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⑷在监测全过程中,我方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注意现场安全,文明作业,全力与业主、监理及施工等各方配合好,以确保基坑施工安全、顺利地进行。
十、安全应急预案
10.1.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①应急小组及人员安排
为做好基坑土方开挖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项目部建立基坑土方施工应急小组,主要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杨勇
副组长:熊雁、李锡波
组 员:曾怡宪、孙茂森、涂傲飞、蔡观上、林刚强、方统治等 ②人员职责
组 长:应急准备总策划,应急响应总指挥,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资金到位。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应急准备策划并组织实施,紧急情况发生时,按方案、预案各就各位进行现场指挥。
组员职责:参加应急准备策划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指挥、检查、记录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尽快各就各位组织相关人员进入响应程序,正确进行现场处置。 10.2.危险源识别
⑴基坑支护位移过大
(2)在距基坑3m范围内严禁堆载,3m外堆载超过15kPa需经由设计单位复核。不得有超载车辆通行。
(3)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a. 基坑边缘位移较大或位移速率突然加大;
b. 基坑顶部地表面出现连续裂缝或较宽的非连续裂缝; c. 周围建筑或道路出现裂缝或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d. 基坑边坡出现局部坍塌或其他异常现象;
(4)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或沉降值较大或移动速率突然加大。 (5)在土方开挖、支护桩施工过程中,注意避让地下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