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动力设备和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电1-10-1 GB50303-200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检查序项目 号 主控项目 1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分包项目经理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施工工长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试验合格。 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时间一般为2h,记录空载电流,且检查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交流电动机空载试运转(第10.2.3条) 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2 1 2 一般项目 3 4 5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结果 监理(建 设)单位 验收结论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