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 制度 名称 中小型制造企业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 部门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工厂对工艺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工艺文件的适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的工艺文件的管理,包括工艺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首发、归档、注销、利用、更改、保密等。 第3条 责任权限。工艺文件管理相关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第4条 工艺文件的分类。 1.指导性工艺文件是用来指导工艺人员编制各种文件的依据,包括工程、工序技术文件、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 2.生产用工艺文件是指导生产过程各工序互相关联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卡、工序卡、工艺图、工艺守则、原材料消耗定额等。 3.新产品设计工艺文件。 (1)新产品试制文件是用来指导试制新产品或试用新原材料所用的文件。其特点是文件中所规定的参数未经实践证实,需在生产中继续摸索,该文件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问题,经有关人员商定不经审批直接在现场修改,并做修改记录;实验成功后,再形成新的文件。 (2)新产品设计工艺文件只在试验过程中有效,不能用于试制或批量生产,经试制鉴定后,文件自然失效,批量生产时,要重新形成正式文件。 第5条 工艺文件的编制。 1.工艺文件由技术部负责编制,技术部根据产品和市场需求制定工艺设计方案,经论证审批后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2.技术部根据设计方案所编制工艺文件,由专家委员会评审和技术副总审批后,正式颁布工艺技术文件。 第6条 工艺文件的登记。 1.对于不同类型、不同版本的工艺文件,需按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号登记,并用明显的标识进行区分。 2.对于临时性的工艺必须明确标识,标明产品、使用期限及其他限制。 第7条 工艺文件的发放。 1.生产所需要的工艺文件由生产部统一领取,任何生产人员不得到技术部或档案室以个人名义领取工艺文件。 2.工艺文件需及时发放到使用场所或相应的工作岗位,以保证操作人员在不中断工作的前提下能够得到。 第8条 工艺文件的实施。 1.技术部就新工艺文件及时向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于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技术部和设备管理人员同样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生产部应积极创造贯彻工艺文件的有利条件,如发现工艺文件有问题需修改时,应按修改手续办理。 第9条 工艺文件的更改。 1.工艺文件修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手续与工艺设计的审批手续相同,原则上必须由原编制者修改,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艺文件需修改。 (1)工艺技术改进时。 (2)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更新设备工装时。 (3)贯彻新标准或技术标准更改时。 (4)发现设计错误时。 2.工艺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个人均可对工艺文件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由技术部论证,论证通过后报技术副总审核,纳入工艺文件。 3.在工艺文件未修改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4.工艺文件更改时要做到同一文件更改到位、相关文件更改到位、相关岗位通知到位、设计实物时处理到位。 第10条 工艺文件的注销。 1.工艺文件注销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手续与工艺设计、更改的审批手续相同。 2.工艺文件注销后将不再被使用,需将工艺文件从使用现场统一收回,避免出现使用注销过的工艺文件的情况。 第11条 工艺文件的归档管理。 1.工艺文件要整理齐全,并分类归纳,便于查找。 2.过期失效或需处理的文件要经有关人员讨论同意,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2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定,解释权归技术部。 第1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