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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质疑之一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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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质疑之一百八十五

开封楚女randan46201@126.com

【条文】

《民诉法解释》第406条:

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

(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原生效判决自动恢复执行。

【修改】

因抗诉裁定再审的案件,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撤回申请或者应按撤回申请处理,经审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理由】

(一)撤回再审申请(撤回再审请求存在撤回一部再审请求还是撤回全部再审请求的问题,但撤回再审申请则不存在部分撤回的问题)、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与撤回上诉、按撤回上诉处理,没有什么不同。

(二)原中止执行的裁定自行失效,另作解释。

(三)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诉讼文书样式19,其说明中说,在终结诉讼的情形,裁定主文写明“本案终结诉讼”即可,不必对原生效裁判的效力问题作任何表述,既没有必要撤销原生效裁判及历次裁判,也没有必要恢复原裁判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质疑之一百八十五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质疑之一百八十五开封楚女randan46201@126.com【条文】《民诉法解释》第406条: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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