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 钢 厂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炼钢厂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一、炼钢厂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二、消防、安全、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三、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四、工艺、质量考核办法
五、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六、成本管理考核办法
七、事故管理考核办法
八、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九、会议管理考核办法
炼钢厂管理制度汇编
八、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炼钢厂设备分工管理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 设备分工的总原则:“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检查、调整、紧固、润滑、清扫、确认”的方针,负责单位承担着所有设备运行的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完成设备定修,日常的设备点检,设备的维护与故障的处理,设备备件的准备,包括设备检修及备件的验收、检查与落实。
2 维检单位承担着设备的巡检、设备使用及督查,对维护工作不当之处有责任进行技术指导,并完成岗位区域工由于力量所限难以完成设备的维检、备件的制作与修复、设备改造等工作,完成由相关作业区、设备运行管理室下达的工票及任务,中、夜班宝冶维检无条件地接受调度室及转炉、连铸倒班作业长,环保、原辅料、运行作业区当班班长安排的影响生产的临时任务(由白班点检员负责补票)。
3 所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故障,均由设备所属作业区负责安排处理,确实处理有困难,须以工票的形式下达维检单位及告之设备运行管理室区域工程师,中、夜班经当班调度协调维检单位解决,但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岗位人员与维检人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4 原则上维检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同时承担由点检员所委托的各种制作及备件修复任务。承担不了的由点检员负责提交外委申请给设备运行管理室安排。
5 维检单位修复的备件,必须无条件地满足相关作业区的需求及上线的使用周期。 6 固定资产管理执行公司XGW/D 105-18《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做到的按100元/条考核责任单位。 二 专业分工 1 炉前区域
1.1 转炉炉前系统所有设备由转炉作业区负责(含在线烘烤器、拆炉机、叉车、铁合金区域设备、10t合金吊、LF炉高压电气设备、区域内电葫芦、200吨过跨车。
1.2 氧枪的修理与制作、喷头更换、氧枪倒运到备用枪座、10t氧枪吊、氧枪维修间电动葫芦由转炉作业区负责,同时必须保证现场拥有四支以上的合格备用枪。
1.3 钢水车、过跨车及渣车的清渣由转炉作业区负责。所有清渣(含备用车辆)必须在八小时之内完成。
1.4 活动烟罩、固定烟道、Ⅰ段、Ⅱ段、尾部烟道本体及上升、下降管、吊架的固定资产划分属于环保作业区。活动烟罩提升机构及附件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1.5 Ⅰ段、Ⅱ段、尾部烟道(包括上升、下降管)的检漏及清理,排污管、炉口微差压由环保作业区负责。活动烟罩、固定烟道、汽封清理及检修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1.6 其它汽化,净化,回收系统均由环保作业区负责。与外部相连的以进出第一个阀门为界。 1.7 散料皮带系统、废钢过跨车、电梯归属原辅料作业区。 1.8 除尘系统
1.8.1 全厂各除尘系统(含区域内电葫芦、吊车)由环保作业区负责。
1.8.2 除尘主管道上的各种阀门由环保作业区负责。操作按各使用区域由相关作业区负责。 1.8.3 除尘罩(含移动抽风槽)及出口第一道阀门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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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CAS精炼站及钢包炉系统
1.9.1 精炼站设备由精炼作业区负责(包括3t壁行吊)。
1.9.2 钢包炉区域所有设备(高压电气设备除外)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2 连铸机系统
2.1 连铸机及其辅助设备、漩流井、区域内电动检修葫芦设施由连铸作业区负责(漩流井吊车检修、专业点检、操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2.2 19线炼钢厂房以内的铸机管廊沟的排水设备及其照明设施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2.3 结晶器维修间设备、10t过跨平板车、2#机60t铸坯过跨车、中包吊具及其座架等的检查、维护均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2.4 铸机备件修复区设备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2.5 大罐、渣罐、中间包及存放架、塞棒机构、拆罐机、热修区及冷修区设备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2.6 离线烤包器、翻包机等相关附属设施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2.7 钢包盖、中包盖板、中包烘烤器烧嘴的耐火材料捣固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3 吊车系统
3.1 全厂的吊车、摩电道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3.2 厂房顶部检修电葫芦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3.3 吊车电子秤由运行作业区负责,维护、检修由宝冶维检负责,调校由设备工程部负责。 3.4 所有厂房吊车梁、走台清扫(含检修电葫芦走台)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3.5 吊车失磁保护系统及所属电气设备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3.6 吊车电源从入总动力箱的电缆头紧固螺栓(含紧固螺栓)开始到吊车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由运行作业区负责,检修由维检单位负责。吊车电源从入总动力箱的电缆头到低压配电室的电缆及桥架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4 电气设备
4.1 全厂高压变电所、转炉主控楼低压配电室、LF炉高压室、变压器室的检查、维护、卫生清扫等日常事务的处理均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4.2 全厂厂房房顶的照明设施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开关箱、配电箱及电源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其余厂房内外的照明设施、开关箱、配电箱及电源由使用单位负责。环保作业区负责18米及以上平台中线以东的照明,转炉作业区负责18米及以上平台中线以西的照明,18米平台以下区域照明由转炉作业区负责。皮带通廊照明由原辅料作业区负责。
4.3 厂办公楼的用电及照明由设备运行管理室负责。各区域办公室、操作室、工具室、更衣室、电气室等小房间的用电及照明由所属作业区负责。各液压站照明由所属作业区负责。高压变电所、转炉主控楼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缆夹层的照明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4.4 高压变电所和低压配电室供出到各用户总电源开关处电缆及电缆桥架的检查与维护由转炉作业区负责(连铸负责连铸低压配电室),连铸变压器室、连铸吊车变压器室及其配电室行政办公楼及综合楼的变压器室、高压电缆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4.5 各区域的电缆沟及电缆桥架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5.能源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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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炼钢厂房DN1020混合煤气管以A列19线平台DN1000阀门为界(含煤气水封及排水系统),阀门后到使用点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炼钢厂房DN500混合煤气管以A列19线平台DN500阀门为界(含煤气水封及排水系统),阀门后到使用点由精炼作业区负责。炼钢厂房DN400混合煤气管以D列19线支管与主管连接口为界,接口到使用点由转炉作业区负责。炼钢厂房DN400混合煤气管以F列19线支管与主管连接口为界,接口到使用点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5.2炼钢厂房DN400氧气管以A列19线平台DN400阀门为界,阀门后到氧枪阀门室由转炉作业区负责,由∮426氧气主管道分支到各列的氧气管道,由分支起至进各作业区的氧气管道及阀门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5.3 炼钢厂房DN400中压氮气管以A列19线平台DN400阀门为界,阀门后到各用户的支管及阀门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5.4 炼钢厂房DN300低压氮气以A列19线平台DN300阀门为界,阀后到转炉氮封系统由转炉作业区负责,活动烟罩氮封从主管分支支管上第一道DN150阀门(含阀门)开始到流量计(含流量计)由环保作业区负责,流量计开始到活动烟罩喷嘴由转炉作业区负责,各列低压氮气主管分支起至进各作业区的低压氮气管道及阀门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5.5 炼钢厂房DN25低压氩气管以B列19线平台DN25阀门为界,阀门后到使用点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5.6转炉蒸汽回收系统及至公司管网前的阀门、管道的检查、维护均由环保作业区负责。 5.7 转炉蒸汽回收主管分支起至进各使用作业区的蒸汽管道及阀门的检查、维护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5.8 炼钢厂房DN100中压氩气管以A列19线DN100第一道闸阀到LF炉、CAS站吹氩管网系统由精炼作业区负责,转炉底吹氩气从D列主管分支开始由转炉作业区负责。 5.9各介质点阀箱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6 水系统
6.1 进主厂房第一道阀门至所有消防设施的公共主管道、阀门由设备运行管理室负责。公共主管道至到各用户内部消防栓及用水设施的检查、维护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6.2 各作业区的生产用水点、工具水箱(槽)及各用水点的管路与阀门均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6.3 一次风机房冲洗用废水以DN200阀门为界,阀门后(含阀门)由环保作业区负责。 7 空调系统
7.1 空调机的日常操作、维护、室内机卫生清扫由空调机的使用作业区负责。室外机的卫生清扫及空调检修由空调维检单位负责。 8 计器仪表、自动化
8.1 所属设备区域的各种电器仪表、双金属温度计、弹簧压力仪表、电搅冷却水流量开关、拉速表、在线连续测温系统、喂丝机计数控制器的检查、维护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8.2 各电子秤传感器箱体固定螺丝的检查、紧固及箱内周围的清渣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8.3 天车电子秤、钢水测温仪、定氧仪、电视监控的检查、维护,量具及工具的保管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8.4 委托设备工程部维护、检修、校验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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