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 进 操 作 规 程
第一节、 掘 进 操 作 规 程
1、每班工作前和放炮前后,严格招待敲帮问顶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井帮的情况,随时找出浮矸活石。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井筒施工作业规程,违反规程规定时,禁止掘进。
2、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纸,明确掌握规格尺寸,熟悉爆破图表,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光面爆破。
3、掘进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基本知识,矿井有关技术资料、井下机电设备、电缆、线用途,安全出口撤离线路。
4、打眼注意事项:
⑴ 打眼前工作面必须找平,清除虚矸到实底,有水时先挖好水窝。
⑵ 打眼前准备好一切需用的工具,并防掉矸伤人。 ⑶ 打眼前应除找空帮松动部份的矸石,严防掉矸伤人。 ⑷ 先在工作面用中心直线找好中心位置,按爆破图表突出眼位,然后进行打眼工作,必要时放边线控制,互相嗌核。
⑸ 打眼时应先送水后开风,停钻时应先停水后停风。 5、炮眼允许误差 ⑴ 中心眼不超过50m/m.
⑵ 炮眼圈径不得超过设计规定±50m/m,各圈炮眼间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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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设计规定±100m/m。
⑶ 炮眼深度,个别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100m/m,各孔孔应打在同一水平上。
⑷ 炮眼周围应采取堆围黄泥堰措施,防止岩粉浆回灌,应将孔内岩粉吹净,以防夹矸,堵眼而造成废眼。
7、炮眼全部打完后,必须把眼吹净岩粉,并立即用木塞紧紧塞住或立即装入火药。
8、不准顺岩石裂隙打眼,不准残眼打眼,不准与废眼打透。
出矸注意事项:
1、放炮之后经安全检查,对工作面围岩进行挖找,处理好浮矸活石,处理完毕后方可开始出矸。
2、为便于抓岩机抓矸,大块岩石必须用风镐或大破碎。 3、矸石装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 用作装矸时的吊桶严禁乘人。
⑵ 装载高度至少低于吊桶边沿200m/m,吊桶外表附着物必须随时清除。
4、抓岩机抓矸时,严格招待抓岩机操作规程》。 5、抓岩机抓矸时,应以扒子集拢矸石,铺助抓岩机有效工作,充分提高抓岩机的效率。
6、装矸时应注意清理未响的炸药雷管,下班时专桶提出交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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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风 钻 操 作 规 程
1、工作前注意事项:
⑴ 准备本班所需要的钻杆、钻头、机油和其它其它工具。 ⑵ 检查风钻各部件是否完好(包括水针、活塞、螺旋杆、开关等),并向储油器内注以适当的油量,上紧盖,同时确保油质清洁。
⑶ 检查风、水管是否畅通,吹出胶管内的水份和杂物。 ⑷ 将开关渐次打开,检查风、水压情况。 ⑸ 检查钎尾长短等情况,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2、先开水后开风,待钻头钻入岩层后,点眼人员才能离开。然后将开关全部打开,打钻过程中应经常通风排粉,防止堆钻用力过猛,断杆伤人,并按风钻的型号、性能要求,做到随时加油,不得将风钻敲打,猛丢乱扔,以防损坏风钻零配件。
3、风钻转动掌握好风钻的方向、角度,同时做到钻杆、眼口、风钻成一条直线。钻架移动时,应注意安全。
4、打眼不准戴手套,毛巾必须围紧,且两端不得外露。雨衣袖口要扎紧,避免风钻转动缠住,并经常检查风管接头,严防风管脱落伤人。
5、打锚杆或悬空作业时,必须架设工作台,防止断杆伤人。
6、风钻不好使用时,应及时斟换修理。打眼完毕后风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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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好油,连同风、水胶管放至安全地点,避免放炮打坏或矸石、污水灌入钻内。
第三节、风 镐 操 作 规 程
1、工作前注意事项
⑴ 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做到敲帮问顶。 ⑵ 检查风量,吹净胶风管内的污物。
⑶ 检查胶管接头滤风网和风镐头部的固定钢套内是否清洁。
⑷ 检查风镐钎尾端和钢套是否偏斜,间隙是否合适。 ⑸ 先将风镐钎尾擦洗干净,然后插入风镐内,用弹簧固定。
2、工作中注意事项
⑴ 使用风镐时,必须向方压紧,使风镐钎肩顶住钢套。 ⑵ 避免钢套与风镐钎咬合,须注意勿使用权风镐钎尾端发热。
⑶ 风镐继续使用时,要随时加油,加油时,将油到入胶接管内,风镐倒下或镐柄朝下时,避免压紧冲击风镐伤人。 ⑷ 风管接头与连接管随时注意松动脱落,应及时扭紧。 ⑸ 保持风管完好,勿使风管卷曲,矸石及其他物件打坏而造成漏风。
⑹ 应避免风镐钎被岩石卡住,风镐钎插入岩层深度时必须在风镐的弹簧之下,防止使用风镐边打边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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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风镐出故障时,及时送机修房斟换或修理,不得在工作在点任意打开和解散。
⑻ 悬空作业时,必须搭女孩子工作台。 3、停止时应做到:
⑴ 风镐必须放至安全在点,勿使矸石和污物进入风镐内。 ⑵ 从风管卸下风镐时,将外部擦干净,加油后用木塞塞紧风口。
⑶ 不得将风镐放至避人的地方,避免生锈或丢失,应及时送机修房清洗、修理和保管。
第四节、 放 炮 员 操 作 规 程
1、放炮员必须工作负责,责任强,有实践经验,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认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例。
2、领取火药时要当面点清数量,检查是否有硬化、受潮的现象。同时领取的雷管要合格(导通试验)0,并且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炮箱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入衣袋或用其他方法携带和乱扔乱放。
3、装配引药时,除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1条外,并遵守下列规定:
⑴ 一个引药不准装入两个雷管。
⑵ 一遍炮引药不准用两个不同厂家生产的雷管。 ⑶ 不同型号的同段雷管不能混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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