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输电线路设计(结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清单
专业:输电线路(结构) 1
编号: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7.0.7 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 35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 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8.1.3 各类杆塔均应按以下三种风向计算塔身、横担、导线和地线的风荷载: 1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塔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 2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60°或45°。 3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8.1.9 各类杆塔的运行工况应计算下列工况的荷载: 1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2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3最低气温、无风、无冰、未断线。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9.0.1杆塔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承载力、强度、稳定计算和基础强度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变形、抗裂、裂缝、地基和基础稳定计算,均应采用 荷载标准值。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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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11.0.2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11.0.12基础上拔稳定计算的土重上拔稳定系数γR1、基础自重上拔稳定系数γR2和倾覆计算的倾覆稳定系数γs,应按表11.0.12采用。 表11.0.12 上拔稳定系数和倾覆稳定系数 钢塔类型 直线杆塔 直线转角或耐张杆塔 转角或终端杆塔 γR1 1.6 2.0 2.5 γR2 1.2 1.3 1.5 γs 1.5 1.8 2.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5.0.2基础设计方案,应根据塔位具体条件推荐“不等高基础”与铁塔长 短腿 配合使用,并应考虑自然地貌恢复方案(见附录B)。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3基础型式选择,当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原状土(不含桩基础)基础。 铁塔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或混凝土台阶式基础;运输或浇制混凝土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装配式基础;当地质条件较差时可采用桩基础;电杆及拉线盘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基础。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3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5.0.4基础设计必须保证地基的稳定和结构的强度。对处于软弱地基的转角、 终端杆塔的基础应进行地基的变形计算,并使地基变形控制在使用的容许范围内。当地基土为砂类土时,计算荷载可取短期荷载标准值;当地基土为粘性土时, 计算荷载可取长期荷载标准值。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11在河滩上或内涝积水地区设置塔位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基础主柱露出地面高度不应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高程。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14对大跨越杆塔及特殊重要的杆塔基础,当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且场地为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或对220kV及以上的耐张型转角塔基础,当位于地震烈度为8度以上时,均应考虑地基液化的可能性,并采取必要的 稳定地基或基础的抗震措施。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7.3.1对某些有特殊变形要求的杆塔基础,基础的最大倾斜率不含基础预偏 值),当无资料时,应满足表7.3.1的要求。3挡土墙基底的埋置深度,应根据地基承载力、水流冲刷、季节性冻土深 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基底嵌入原状土内应大于500mm。4挡土墙每两平方米内应设置一个泄水孔。 表7.3.1地基变形允许值 杆塔总高度Hg m δ 0.006 0.005 0.004 0.003 0.002 0.001 5 Hg≤50 501<Hg≤100 100<Hg≤150 150<Hg≤200 200<Hg≤250 250<Hg≤300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4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9.11.4柱中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d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5%;圆柱中纵向钢筋宜沿周边均匀布置,根数不宜少于8根,且不应少于6根。 2柱内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3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 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应大于300mm。 4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应互相错开一个(或几个)同一连接区段,根据接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头型式应满足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35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且不小于500mm的长度范围内。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对纵向受拉钢筋的焊接 接头面积百分比率不应大于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可不受 限制。 2)绑孔接头: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且不小于300mm范围 内。在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的焊接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对于梁、板 类不应大于25%;对于柱类不应大于50%。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