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气体钢瓶计算机管理系统 及现有钢瓶卡重新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查规定》相关规定,为加强气体钢瓶的管理,严格气体钢瓶的使用维护制度,杜绝安全隐患,2012年6月18日起启用气体钢瓶计算机管理系统,为保证现有钢瓶信息准确、一瓶一卡、责任到人,系统启用期间将对校内原有钢瓶用户重新登记, 请校内钢瓶用户注意以下事项。 一、 6月18日-6月29日为过渡期,原有钢瓶用户(包括长期用户及短期用户*)请携带钢瓶卡**至危险品仓库重新核实登记用户信息,用户亦可在换瓶时办理。
二、 重新登记将核对卡号和用户信息,用户信息如有变化(如使用人、使用地点变更)应在重新登记时及时更正。
三、 如原有钢瓶卡遗失可至学院办公室查询本学院钢瓶信息或在实验室与装备处网站公告栏查询钢瓶信息(网址)确定相应卡号,根据卡号由原钢瓶负责人本人持工作证或委托其他人员(必须是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持负责人签字委托书(可由网址下载),至危险品仓库重新登记、补办新卡。
四、 如因负责人离职等原因需变更负责人,须填写负责人变更申请(可由网址下载)经学院盖章确认后重新登记。 五、 为规范管理,重新登记时须结清钢瓶保养费。
六、 7月2日起更换、领用新气体钢瓶必须携带领用人员本人有效
的校园卡(教工卡、学生卡均可)进行电子身份认证,换瓶时应出示核对后的钢瓶卡。
注:
* 由于人员调动或学院调整,可能钢瓶归属人与所在学院不符,如所在学院没有找到相对应的钢瓶卡号,请在全校长期用户钢瓶明细表中查找。 ** 短期用户指短期租用钢瓶的用户,其他为长期用户。 *** 原钢瓶卡样张。
实验室与装备处 2012年6月14日
钢瓶卡重新登记委托书
实验室与装备处:
本人因故无法前往办理钢瓶卡重新登记工作,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工号/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代为办理钢瓶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填多项)等气体钢瓶重新登记相关事务。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气体钢瓶负责人变更申请
学院(章):
序号 钢瓶管理卡号 钢瓶类型 原负责人 变更后负责人 变更原因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