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调整方案(试行)
——岗位绩效工资制
一、 薪酬的界定
本方案的薪酬是指公司对员工承担的工作和提供的劳动贡献所支付的现金报酬。包括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或浮动薪酬,但不包括福利,福利将在《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中体现;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可变薪酬或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年终奖。
二、本方案的适用范围
1. 本方案适合除总监以上高管、车间一线员工、综合部搬运工以外的所有岗位; 2. 总监以上高管实行年薪制,另行制订方案; 3. 车间一线员工(含各班组长)执行车间工时定额手册; 4. 综合部搬运工实行搬运工工时定额手册。 三、 薪酬构成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薪 酬 绩效工资 司龄工资 年终奖 注释: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工资总额=标准工资+绩效工资 月薪酬=标准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 年薪酬=(工资总额+司龄工资)×12+ 年终奖 1. 基本工资
是员工的保障性收入,以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本方案执行统一的基本工资标准,定为××元/月,其中××元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
① 员工因绩效低下或违纪,工资计发底线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 公司在经营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发展暂时受挫阶段将启用自动降薪措施,但降薪后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③ 待岗、停职员工在待岗、停职期间工资计发底线不得低于员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岗位不同价值的体现,以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依据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所需的知识技能、及所处的工作强度与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参照本地区、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制定; 以任职者自身综合能力结合适岗度评价为付薪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岗变薪变。 3.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工作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效果;每个岗位对应一个固定的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月度(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发。 绩效工资标准为该岗位工资总额的15%至40%,岗位等级越高,如下表所示: 职 等 绩效工资标准占50% 工资总额的比 40% 30% 20% 15% A B C D E 4. 司龄工资
司龄工资以员工自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其中2008年3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以2008年3月1日改制时间为起算日),满一年的次月起享受每月50元司龄工资,司龄每增加一年,司龄工资对应
增加50元;司龄工资实行上限封顶,司龄满8年后不再追加兑现司龄工资,即司龄工资总额不超过400元/月。
5. 年终奖:
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另行制定,并报董事会审批,原则上当年第一季度计发上年度年终奖;发放原则如下:
入职时间 发放标准 入职不满6个月 不发放 入职6—12个月 按比例发放 入职12个月及以上 全额发放 6. 薪酬计算公式: 月实际薪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当月实际出勤日/当月应出勤日]+绩效工资标准×绩效考核系数-扣项。 ※ 绩效工资标准=工资总额×(15%~50%)。 四、 岗位等级设计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组织架构,从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工作强度和所需的知识技能、价值贡献等方面进行岗位排序,具体岗位价值评估,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与定岗定编方案正式发布后,公司组织专题岗位价值评估项目组予以完善制定,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另行颁布。
2. 岗位等级设计
公司所有岗位进行排序,可分为5个职等,每个职等内包含有2~3个职级,详见××有限公司岗位等级表(表1)。
表1 ××有限公司岗位等级表
职岗位描述 职典型岗位 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