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作流程
一. 项目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二. 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 三. 监理授权书
四. 工作计划与工程款支付程序 五.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六. 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七. 施工用水管理规定 八.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 九. 合同管理 十. 工程资料管理 十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十三.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十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十五. 竣工验收规程
十六.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表决意见(标准格式) 十七. 物业验收及移交规程 十八. 工程部职责
附表一.工程进度资金需求申报表 附表二.周(月)施工计划表 附表三.钢材、水泥月报表 附表四.工程缺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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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分户房屋移交检验缺陷登记表 附表六.工程尾款申请支付表 附表七.工程质保金申请支付表
一、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一、管理流程
1.工程部是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成本控制、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环境等协调工作。在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始工作;是唯一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部门。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负责。 3.严格执行工程部在成本控制、进度、施工安全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工长、监理部门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 4.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1).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明确工程地址(尽可能详细:区、县、楼号、门牌号)预定开工日期及管理责任人。
2).施工工长接单后,必须熟悉所接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拟定施工队伍进场计划和现场准备措施。
3).工程人员应及时参加每周工程部例会,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
4).监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协调配合施工、所需材料的验收。积极配合各分项验收。
5).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节点进度计划考核及工程部日常考核。 6).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完工初验收,在初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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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门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①室内清洁,玻璃干净;②卫生试水不漏;③下水通球检验;④供电、电视、智能化等检验合格,箱盖完好,设施完备;⑤门窗开启自如,关闭严密。 7).在按上述要求检查合格后,组织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向业主指定的售房管理部门(或物业公司)分户复检合格移交,并见证移交会签,由工程部经理办理。
10).责任人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自身项目管理素质,认真细致地分类收集下述备查报表:①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月报;②监理例会纪要和工程缺陷统计报表;③原始地面实测记录,开挖深度实测记录;④工作联系函及工程标外签证单;⑤开工报告。
11).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
会议主要内容(工程部经理主持):
1.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额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经过图纸会审后编制的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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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会议议程及主要议题;
8.关于检验批划分、材料取样计划、施工检测计划、隐蔽工程的验收设置要求,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公司审核确认;
9.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0.严禁在工地出现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出现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清请出工作岗位(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作人员);
11.如若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仍要求施工的,第一次通报批评,扣款200元,第二次更换其施工现场负责人。
三、监理授权书
根据本项目和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特授予监理人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 对选择工程分包人有的建议权。
(2)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
(4)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报委托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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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6)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7)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得检验批。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得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得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施工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 工程施工进度的得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得竣工期限得签认权。
(9)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得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得审核和签认权。 (10)监理单位或监理人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协调。
四、工作计划与工程款支付程序
一.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度款申请报表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总工期于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网络计划及施工进度横道图表上报分管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审定后于开工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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