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排污口申请书
编号:( )排字申(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水利厅监制
)第 日
号
月
申请单位 详细地址 单位性质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主管机关 联系电话 申 请 排 污 理 由
排污口详细 位置 设计排污能 力(吨/天) 排入河道名 称 排污口 尺寸 排放 方式 排入河道区划的水功能区类别及现状现状水质 水质类别 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排入未区划水功能区类别河道的,其下现状水质 一级河道区划的水功能区类别及现状环境类别 水质类别 污水年排放总量(万吨) 保护目标 工业废水(万吨) 生活污水(万吨) 其它(万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年排放总量 名称 浓度(毫克/升) 总量(吨)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排污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排污口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负责人 (单位印章) (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定本表
二、本表由最终审核机关统一编号。
三、排污口详细位置:按工厂相对位置填写。 四、排污口尺寸:排污口横断面尺寸。
五、排污口同意审批权限(暂定):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且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权限,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一并论证、同意审批;建设项目只进行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的取水户,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谁发放取水许可证,谁审批”;建设项目只进行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的非取水户,暂由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六、污水年排放总量:通过该排污口排出的本单位所有污水的总和。
七:填写份数:报省审批的,一式5份;报市审批的,一式4份;由县(市)审批的,一式3份。